像真正的文坛大咖,对自己的写作,或者说写文,已经把家乡话深入带入到文章中了。
他们对于写文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我对于写文这件事还是比较热情的。
我走着走着,忘不见来时的路,也看不清前面的路,我还得用手扒拉两旁的杂草,滴下的露珠打湿了我的裤脚,我呼出一口气,气变成了雾,就这样,我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路,我的鞋子已经被黄泥巴粘住了甩都甩不掉。
我扒开前面挡住我的草丛,我来到一处光滑的石墩上,吸着早晨独有的空气,身心愉悦。我一眼望去,还是看不见被挡住的视线,我只能慢慢地找寻,用气味,用经验,用我的双脚。我仅知道,双脚一定能走出来。
来自东方的一点微末火苗燃起,而后迅速蔓延,燃烧至大地各处,我的视线变得明亮了,但是还不够,我依然只能凭借经验来赵寻,找寻我接下来的路,我只知道道路崎岖,寻求艰难。
我老是觉得时间不够用,一天也就那么快的过去,事实上,也是如此,这样一来,我一上午确实什么也没干,又或许干了什么,我有一个信念,却始终被我的无能打破。
然而,我还是不会放弃,一上午下来,我的衣服变得湿哒哒的,裤子上也是,脚上的黄土也越发多了,我从这边的林中淌过,而后又从林一条道路越过,我从这边走着,又从那边走着,走着走着,路已不见。
我却见到了,那一窝白色的鸡枞。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