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是你不去做,就没人会去做了。那这件事大概就是做自己了。事实上,除了做你自己,你谁也做不了。
做自己就是:让花开般舒展的生命力 / 生命能量,以恰当的方式充分涌流。
生命力得以表现,必然是依托于一定的社会现实的——以一定的方式与外界(社会现实)互动。你的出身、你的际遇,就是你的基本立场;而你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就是你的生命力的表现形式。简单来说,什么样的作为、思想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此之谓“恰当的方式”。
无所事事真的蛮无聊的。再有闲的人也热衷于找点事情做,哪怕是打打牌、刷刷剧,胜过什么都不做千百倍。要做事的话,不发挥自己的潜力,就像王者选手天天打黄金白银局,也蛮无聊的。发挥自己的种种才能天赋,让自己的身心都得到较为充分的满足,此之谓“充分涌流”。
生命力的表现形式,也即是生命活动,其本质内容就是生存、生活/幸福、繁衍。无论时代怎么变迁,科技怎么发展,都是万变不离其宗的。生命像一个管道,人生在世,无非就是用丰富的生命活动填满自己的生命时间。依据自己的个性天资和技术才能,在社会生活中找到自己适合的位置,让自己在发挥自身潜力的同时,也在为自己为他人创造价值。生命力的舒展,并不一定要你活成某种样子、达成多么了不起的成就,而是要你始终在恰当地疏导、运用这股勃勃的生命力。能做到这些,已经是一个积极向上的人,走在人生的正路上了。
我想谈一下生命力/生命能量的表现形式。
生命力/生命能量蕴含于体内,它是怎样一种存在,这是我回答不了的问题。但不管我们生活在什么时代、面临怎样的生存环境,它都尽力适配我们的身体、适应我们的处境,让我们得以调动发挥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向内我们无以窥探太多,仅能在积极/消沉、自信/受挫的时候感知到它的存在。但向外,就其外在的表现形式,个体将生命能量疏导出来而表现出的所作所为,这是清楚明了的。
别的不说,我们就说生活在现代的人。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这个大集体是由每个社会角色与角色之间交织的社会关系组成的,每个个人都扮演着某几种社会角色,各个角色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这复杂的社会关系。社会分工让我们不同的人拥有截然不同的社会角色;同时同一个人也扮演着多种社会角色(这个不全是社会分工造成的)。当我们主动或被动地接受一个社会角色的时候,我们就要按照这个角色要求的那样去做,去做角色要求的那些事务,去应对角色相关的社会关系。可以说,社会关系是靠各种成文、不成文的约定来维系的,而约定的背后支撑,有形支撑是维持秩序的强权强力,无形支撑是理性的思考和情感的需要,根本支撑还是生存、生活的需要。社会稳定依靠社会关系的稳定,而人的主动性与被动性则是主动或被动的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归属,并尽力去扮演角色的职能(角色要求要做的事务,和角色要求要应对的相关社会关系)。而激发出一个人的主动性或被动性的,根本上来说就是生存、生活的需要,而强权强力、理性情感所维系的,是这个社会的社会形态,或者叫社会结构。
或许对每一个婴孩而言,生来世间,除了带有自己的一点生发之力和遗传特征便一无所有了。家庭和社会环境是这个世界给婴孩烙下的第一个双重烙印——这将是他立身于世的基本立场,至少成年以前是这样的。并不是一直到进入职场了、才算是踏入社会;其实从你生命的最起点,你就已经在这个社会上占有一席之地了,只不过这一席之地站在哪里,你还没有自己做主的能力。我们常常讲的,成年、独立、踏入社会,说的是你以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有能力支配自己的行为、有能力维持自己的生活,这样的形象进入社会,从此你就是完整的你自己了,你对自己的全部负责。
开篇讲的“恰当的方式”,其实就是融入社会的方式。找到自己的社会角色归属,并尽力扮演角色的职能。自然,有人甘之如饴,有人不情不愿,不管怎样,我们都有生存、生活的需要,而社会的形态就是这个样子摆在我们面前。社会的形态也不是一层不变的,它一直在适应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程。但是社会形态的改变,不是随意改变、任性改变,我是没这个眼光讲出这其中的道理来(读者有看法,不妨可以一起交流)。
个体的独立自主性不是凭空来的,是个体随着身体的生长发育,和对社会运行规则的认知探索,逐渐表现出从被动服从到想要主动支配自己的行为、掌握自己的人生的强烈意愿。发挥主要作用的,我把它归结为人的主观能动性。
首先认识到主导、支配身体活动的几股内在力量。第一,生物体内部的神经系统等支配了自身很多重要的生命活动,大多不受我们主观意愿的控制,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深入探索;第二,情绪情感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行为,我们对情绪情感的态度比较暧昧,一边信奉与维持,一边否定和操控;第三是我们的重头戏,主观能动性,我们的主观认识、个人意愿、行为表现等等自主活动,主要在此处发挥。
我把主观能动性分为三个内容:主观认识、个人意愿和行为表现。
主观认识即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在自己脑中的编码映射。既然是“主观”认识,那就表明在人们之间,即使对同一个客观存在的编码也不尽相同。但我们会彼此达成一定的共识,比如我们的社会规范,比如教科书上所写的内容等等。可以这么说,主观认识里的内容,是我们脑中的世界,是我们信以为真的世界,是我们的“认知地图”。
个人意愿是我们的行为动机所在。个人意愿的表达即是个人行为;个人意愿的依据即是主观认识。我们可能为眼前的佳肴美味所驱动,可能为长远的人生规划所驱动,也可能为某种虔诚的信仰所驱动。
行为表现是主观能动性的外在表现。我们的主观认识、个人意愿,最终都通过行为得以表现。反过来说,你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你的主观认识和个人意愿。社会上、生活中的各种法律条文、行为规范就是行为层面的约束。我们人生的体验、理想、价值、意义,也是借由行为得以实现。
既然主观能动性最终表现为行为,人生也是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是不是说我只要在行为上多下功夫就好了?
一个“人”,首先是个“生物人”,遵循自然律;其次是个“社会人”,遵守社会规范;最后才是“个人”,追随自身的个性特征。我们所谈论的自由,是人类社会赋予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它是社会语境下的自由。理由相当直白:完全脱离了人类社会的个人,放弃了社会之力的加持,大约等于一个野人吧,我们不讨论这个。我们讨论,在有限的自由中,一个人的主观能动性。
一个人能意识到自己拥有一份有限而可贵的自由,并想要对得起这份自由、妥善运用它,那便是人生化被动为主动的良好开端了!小时候,我们只需要按大人们的吩咐去做,接受社会化教育,以便我们能顺利地融入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感恩在我们还不足以自主驾驭自己身体、支配自己行为的阶段,家人和社会扶持、教导我们已然走在了人生的正道。随着日渐成长,认知水平的与日俱增,单单听候吩咐已不再合适,我们也在学着接管自己的身体,做出自己的主观判断,支配自己的行为了。用于恰当支配行为的内心建设成为这一阶段的主旋律。
内心建设就在于主观认识和个人意愿这两个方面。这里更深入谈论一下主观认识和个人意愿的主要内容,和它们是如何支配行为的。
主观认识,侧重于个体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领悟。宝宝于胎腹中就已经产生意识,可以对这个客观世界有直观的认识。入学之后,又可以学习到人类文明长期积淀下来的成果,对事物有更深刻的、超出直观表象的认识。认知的内容,除了包括自然世界中客观实在物的性质,还要特别强调人与物的关系、我与人的关系。至于超越界,这里不做讨论。
个人意愿,侧重于个体依据自己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立场,对自己要何去何从做出的判断和规划。我国传统文化里有儒道佛三家,各自有各自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而分别有不同的人生理想和人生规划。到如今,社会现实又有了长足的发展变化,加之中西文化互相交融渗透,面对这繁荣与复杂的局面,何去何从,是我们这几代人要解答的问题。
主观认识就像是一张头脑中的“认知地图”,而个人意愿就像是一份“行程规划”。缺少了行为表现,未免落于空想。行为表现除了帮我们实现体验、理想、价值、意义,也反过来检验我们的主观认识是否真实和准确、个人意愿是否合理和满意。所以,行为表现不只要消耗意志力和执行力来贯彻自己的内心意愿,还要有反思和感悟来反馈给内心。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最大的通透是活出自己,做自己生命能量的真正的主人。在生活中化被动为主动,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总有一天我们可以驾驭所能驾驭的自由,发挥潜能达成想达成的目标;有能力把想要的生活照进现实,用实际行动践行生命热诚;找到属于自己的出路,即使不是这个社会最初为我们预安排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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