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第二十四封

第二十四封

作者: 风不眠 | 来源:发表于2017-02-18 08:34 被阅读0次

    小珺:

    展信好!

    今天是周六,难得今天没有亲子活动。却没想到醒来那么早。六点半就醒了然后就睡不着了,或许不是特别累的话一般都会习惯性的早起吧!毕竟上班规律之后,作息也会变得规律。

    昨晚问你周天的线下活动有没有时间参加,你就说明天要去出差。好吧!照顾好自己,就是好久没见你了,想见见你而已。

    昨天早上和小彩聊天时说起你,我跟她说现在每天晚上给你发一封情信。目前为止已经写了22封,两万一千多字。她说我好痴情,还叫我坚持一段时间。那语气就像个小孩子一样,略有点天真可爱。终于知道你为什么喜欢小彩了,和她聊天真的挺愉快也挺放松!

    与她讨论了读书会的一些事情和聊聊你之后,心情莫名变得美丽。说起小彩我突然想起了身边的两个朋友。

    男的的叫芋头,女的叫乐乐。两人都是我的高中同学,而且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两个人跟我的关系都特别好。不过他两的关系却是一般般,没有什么交集。乐乐喜欢芋头而我毫无疑问的成为了乐乐的信使。可我知道芋头并不喜欢乐乐,而且乐乐也知道他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很小。都说女追男重纱,或许他两之间的纱是钛合金材料做的,这我夹在中间就有点不尴不尬。

    或许小彩就是现在我这个角色,中间人。我们之间都互相知道彼此对对方的感觉——我喜欢你,可你不喜欢我。我喜欢你是一种感觉,你不喜欢我是一种事实。感觉往往被事实打得体无完肤落花流水,最后都是溃不成军战败而逃。

    她昨天说“班长,再坚持一段时间。就算最后你们没那啥!这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而且你也不会后悔。”她说的不错,至少不会后悔。

    小珺,我每天给你发的信你都有看嘛?或许有或许没有,因为我也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不过从文章的阅读量显示上来看,你或许没时间看。

    以前觉得写100封信,不会有多难。因为一天一篇几百字的废话凑一凑还是可以出来的,到后来发现真正阻止自己不是你,而是自己的心情。

    特别是前段时间,虽然感触很深。但就是不想动笔记录下来,有点儿抗拒自己把不好的情绪带到给你的信里来。

    其实,给你写信真的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看着我对的你的思念化成文字已经堆得那么高了,真的很酷。除了对你的思念,成就感也是我坚持着写下来的动力。

    不管结果如何,起码在年老的时我会用漫不经心且略带调侃的语气,跟老友聊起当年有那么一个女孩,我给她写了XX 封信。

    昨晚上看电影《年轻气盛》,主人公在回忆过去时完全忘记了父母对他所做的一切,但是他对女儿所做的的每件小事都历历在目恍如昨日。或许若干年之后你已经忘了我,但我却不会忘记我对你做的一些事情。付出有多少,感受就有多深。

    就像读书会创作组,虽然说清理组员。但是有些人肯定是不会出局的,比如你、涛哥、闵大神等。反正组里肯定不能没有你!

    好了,我起床了,周末愉快!

    情长纸短,愿安好!

    叶明

    丁酉年正月二十二    于深圳横岗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第二十四封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bsrwt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