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狗,夜间听声则吠,不辨虚实。而世间有些人,听觉比狗要还要灵敏,善听到各种各样的消息,耸肩竖耳,然后自带扩音喇叭,飞短流长,用唾沫把事实真相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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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狗镇》的故事:
大萧条时代的美国,在洛基山脉的深处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小镇“狗镇”,小镇里只有十几户人家和一条狗,他们过着差不多与世隔绝的生活。
一天晚上,少女格瑞斯在逃亡中来到了这个小镇,被青年作家汤姆(保罗·贝坦尼饰)发现,他说服小镇里的居民把格瑞斯留在小镇上。格瑞斯要为小镇上的居民做一些杂务,以获得小镇居民的收容和理解,同时赚一些生活费用。渐渐地,小镇上的人发现了这个女孩的秘密,她是警察重金悬赏的逃犯,于是,小镇的人逐渐转变了态度,他们开始向格瑞斯要求更多的代价以换得这里的平静生活。一天,在警察搜捕中查克强暴了格瑞斯,从此,格瑞斯变成了小镇人发泄和欺辱的对象。在绝望和疲惫中,格瑞斯向她所信任的汤姆借了些钱,窜通到城外买水果的戴维帮助她逃出小镇。但是她被两个人出卖了,她被抓回小镇并被小镇人像狗一样虐待。
汤姆最终出卖了格瑞斯躲在小镇的消息,10几个黑帮分子闯进了小镇,原来,格瑞斯是黑帮头目的独生女,因为不想继续父亲的生意而离家出逃。最后,格瑞斯同意与父亲一起回去,但是她有一个要求,就是杀光小镇里的人,包括老人和孩子,而她则亲手杀死了汤姆,小镇上只剩下一条狗……
不得不承认,这单电影故事情节的反转技巧高超,舌尖上的言语之恶把少女格瑞斯虐成了一条可怜的“狗”,最终,狗镇的人们也被那只狂吠不止的狗咬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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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因《穆斯林的葬礼》喜欢上霍达,进而读到她的小说《红尘》:
小说中的德子媳妇她曾不幸沦落风尘,解放后重获新生,嫁给了老实巴交的德子,但无论她付出多大的努力,终也无法洗白自己。她以为剥开自己的旧伤口,让鲜红的血冲洗别人的眼睛,会赢得同情。于是在诉苦会上她痛说了自己的身世,可结果却是迎来了更多的石头和唾沫,她成为了人人所不齿的另类,连老实的德子也容不得她——早已忘了她是曾暖他的女人。最终,她绝望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对于有些人来说,善良无法堵住流言之吠,死成了他们以证清白的方式,一如民国时期的一代名令阮玲玉,写下了“人言可畏”四个字,香消玉殒。可随之而来的是各大时报铺天盖地的报道,一场舆论的盛宴成为祭奠她死后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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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周国平这样写道:“如果你只是独善其身,自得其是,它就嘲笑你的智力,把你说成一个头脑不正常的疯子或呆子,一个行为怪僻的怪人。如果你试图兼善天下,普渡众生,它就要诽谤你的品德,把你说成一个心术不不正妖言惑众的妖人、恶人、罪人了!”
流言如狗吠,街头巷陌,处处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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