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爷爷那个时候说,我小的时候“抓周”,一手抓的本,一手抓的笔。至今,我仍没有搞清楚,这是什么职业的显著特征,但是,现在的我,收藏了不少本和笔。
有好友送的,有闺女的,我看着好,强行收藏的,还有是我自己看着好买的,但是每次需要的时候,我还是会捡闺女用剩下的本。甚至闺女用过一面的草稿纸,我都留下来当演算纸。
也算是对笔和本情有独钟了吧。可能还是爷爷准备的抓周物件不够科学吧,也没能跟得上四十年后的社会进程。现在,码字,已经过了几个朝代了,早不用笔和纸了,办公用电脑,私人生活用手机。
能够用纸笔写信,恐怕是这个世上顶级的社交形式了。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和事,才会让我们想要拿起笔来写一段话给他,更多的是想,留着当纪念品吧。
一个朋友,她们家有一个箱子,里面是她父母亲当年相互写的信。那个时候她母亲是卫生所的大夫,她父亲在部队,两个人相亲见了一面,之后便开始了长达五年的异地恋,而日常沟通便是这一周一封信。
甚至有些羡慕上一代人,这么有仪式感的爱情。一封封的信,一句句的思念,满纸的挂念。胜过现在谈恋爱时,你请我,我请你的任何一餐饭。
那时的车马很慢,邮件也很慢,一辈子只够爱一个人。
现在只要你想,随时都能够跟对方聊个天,但是聊天的内容却不再像过去那样,经过认真地思考,然后写在纸上,理性而又不失浪漫。
我觉得,写字这件事情是不应该就这样过时的,所以,我还是坚持每天都写一点点。也是挺奇怪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愿意固执地坚持着一些看似并没有什么用的事情,至少目前没有什么价值的事情。
然而,再多的无用仍抵不过一句: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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