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爱过他吗?十三年后的今天我仍很难回答这个问题。
那时,正准备给自己下碗面条的我,一听他在楼下唤我的小名,立即扔下碗筷锅勺,不管厨房一片狼藉,像小猫一样直奔他的呼唤而去。
那时,他就站在黄昏街头的白色雾气里,若隐若现的身影让世界一片恍惚。梦游一般靠近他,被他揽入怀,心儿像春风里的枝桠一样轻晃。
坐在天府广场的一张长椅上,我看着巨大的广告牌。他看着发呆的我。他说:阿雪,你的眼睛好美好漂亮。就像那个广告牌上的姑娘。
那个被霓虹灯环绕的广告牌上,是香港大美女关芝琳。
府南河边上的枯柳下,我们停好自行车。对着潾潾水光,他说:你跟别的女孩就是不一样。我喜欢你有主见,不粘人。
在被黄色银杏叶铺满街的那些深冬寒夜,我一次次把头深埋在他的怀里。听他在耳边低语,说些他儿时的趣事,说些他年少的荒唐……
也许那些夜风足够冷凉了,把头脑吹清醒了。我,决绝地推开了他。
一月的天气,真的很冷,我穿着白色小袄。他仍是单薄的黑外套,围着灰格子围巾。我决定分手了。我的语气委婉而坚定,我说,我们没有将来,我们不合适的,以后不要见了。
他很意外。追问缘由。我并没有想好该如何继续话题,只是再一次重复着先前说的话。
想必他非常困惑,继续追问,我不再出声。默默地向回家的方向走。他也不敢再说话,默默的尾随我,直到我一个人上楼。我似乎能听到他的气息,我感觉到他的身影还站那棵树下。我一直没有回头看。
第二天,第三天,第n天,每天他给我打电话。我一次也没有接听。
于是,就这样在人海茫茫中,我们再无见面。
半年以后我接到一个他的来电。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他语气平静,向我简单地询问了一件关于我俩共同认识的一个朋友的事情。我听到他叫我全名。
当时我说不清楚对他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和他在一起时,天会旋地会转;和他在一起时,每秒钟都能听到风在唱歌。我喜欢把手放进他浓密的黑发里,感受他头皮的温度;我喜欢他那深邃的眼睛的无限情意……
他是外乡人。他的理想只是回他的家乡开一间茶餐厅。而我,野心勃勃的相信自己有一个更大的远方,和更璀璨的将来。我必须向前走。而他,却不是最好的同伴。这个理由我说不出口。我只能沉默。以为时间可以让一切清明,与我与他都无害。
但,终究是我负了他。毕竟,我欠他一个解释。
我常常想,如果有一天,我在大街上再遇到他会怎样?我们会彼此第一时间就认出对方吗?我们会说些什么?寒暄再各走各路?需要来一次真正的道别吗?就像赤名莉香和完治那样?是啊,我们彼此都没有来得及真正的说声再见。
谁知道他去了哪里?现在的他会在哪里?在他的家乡开茶餐厅吗?
我因工作有次曾路过他的家乡。在那陌生的街头,我四处找寻,我其实挺渴望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或身影。
回忆,总会给往事镀上一层金黄色的迷人光彩。也许,我爱那些光彩,胜过于爱一个具体的人。在迷离的夜色里,我仿佛总能闻到逝去的日子所散发出的独特味道。
那时那刻那地,爱情或深或浅,此生永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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