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亲历醉驾之后的日子

亲历醉驾之后的日子

作者: 芒戮 | 来源:发表于2017-06-13 08:38 被阅读0次

    一切后悔的都太晚了

    希望以我亲身经历来为大家做个警示

    那天晚上跟着领导陪客户吃饭,已经大半年没喝酒的我也晃荡的拿起桌上的醒酒壶倒了半杯,谁知道这会是我痛苦生活的开始。

    最终喝了1瓶左右,回去送领导时还喊了代驾,送到之后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就迷迷糊糊的自己握着方向盘就上路了。

    还是因为心情不好还是什么原因,如果直接回家就拐个弯到家了,我却走上了直奔市区的路上,伴随着汽车阀门的声浪,哄哄的咆哮在夜半的马路上。

    冷不惊的半路上杀出一队协警及交警,一脸蒙蔽,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不知道干嘛,拿起手机狂打电话,车门一锁车窗来不及关,手机被夺,人被扯下来,一吹120,手机一还,任我电话,仿佛听到了他们说随你打了现在。

    事后知道这一吹一切敲定,抽了血,叫了保人,通知家属,关系再找也没用。

    简述醉驾的刑事处罚:1、醉酒驾驶汽车,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或者虽然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但具有以下从重情节之一的,不适用缓刑:(1)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2)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3)醉酒驾驶营运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单位员工接送车、中(重)型货车、工程运输车等机动车的;(4)无驾驶汽车资格的(系指未取得及被吊销、暂扣、扣留驾驶证的情况。短期超出驾驶证年检期限及驾驶证被扣完分数的,不属于无证驾驶汽车资格);(5)明知是不符合安检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的;(6)在被查处时有逃跑、抗拒检查、让人顶替等行为,情节严重的;(7)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或者逃跑的;(8)曾因酒后驾驶三年内、醉酒驾驶五年内被追究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80mg/100ml以下,无上述从重情节,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

    酒精含量在140mg/100ml以下,且无上述从重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这个代价真的是我没想到的,5年吊销,刑事处罚,被贴罪犯的标签。就一个人来问过我,“后悔吗?”我回答了“没后悔!”这个人是我爹。

    现在处于等判状态,没心思上班,没心思吃饭,没心思再去见想见的朋友。

    办案民警是个跟我爹年纪差不多的中年男子,一直没说案情的事情,就劝我想开点,说之前也有个小伙子出了这事情,现在抑郁症几年了,整个家都崩了。我苦笑“嗯”

    跟之前同样经历的兄弟去聊了,现在好多了,他告诉我无能为力的等待是最折磨人的。

    后悔吗?

    我后悔,我真的后悔,要告别的太多了,也看清楚了太多了。

    亲历醉驾之后的日子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亲历醉驾之后的日子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dzrq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