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二月刷完了白先勇先生的五本书,三月的计划是阅读余华先生的作品,具体书目如下:《在风雨中呐喊》、《战栗》、《现实一种》、《黄昏里的男孩》、《许三观卖血记》。在收到快递时,一下被《黄昏里的男孩》的书名吸引了,于是先拜读这本书。
正文:
余华是一个让人读过他的文字就能够记住的作家。他在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是一名当代作家。1978年,高考落榜后进入卫生院当牙科医生。1983年,发表首部短篇小说《第一宿舍》。1998年,凭借小说《活着》获得意大利文学最高奖--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5年,凭借小说《兄弟》获得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13年,凭借小说《第七天》获得第十二届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杰出作家奖。2018年,凭借小说《活着》获得作家出版社超级畅销奖。从1983年走过来的他,文字中带着些时代的气息,真实,荒诞,让人窒息。是让人窒息的真实感。
书的自序中这样写道:“回首往事有时就像是翻阅陈旧的日历,昔日曾经出现过的欢乐和痛苦的时光成为了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字迹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这似乎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总是比回忆鲜明有力。回忆在岁月消逝后出现,如同一根稻草漂浮到溺水者眼前,自我的拯救仅仅只是象征。同样的道理,回忆无法还原过去的生活,它只是偶然提醒我们:过去曾经拥有过什么?而且这样的提醒时常以篡改为荣,不过人们也需要偷梁换柱的回忆来满足内心的虚荣,使过去的人生变得丰富和饱满。”
《黄昏里的男孩》一共收录了12个短篇故事,故事之间没什么关联,讲的都是成年人的生活经历。一如余华其他作品里的基调,这些故事或多或少都带着些悲伤之感。而书的封面更是以全黑的色调呈现,似乎也暗含了这样的主题。这十二个故事里的男人,有因不想整理家务而拜访朋友结果却可能因此结婚的,有因觉得相伴的狗是自己害死的而不愿再回应自己名字的,有因一个孩子偷了自家一个苹果而将孩子右手中指扭断的。他们在各自的身份里,演绎着一些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的故事。可换位思考一下,或者这就是真实的人生常态,事不关己,洞察一切加高谈阔论。事一关己,则方寸大乱、左右为难,最终荒诞不经。
《黄昏里的男孩》是第10个故事,它的篇幅短小,情节简单,不禁让人疑惑为什么这样一个故事会成为书名的来源。故事大致讲述了:一个男孩儿因为饥饿,偷一个苹果,被摊主孙福掰断手指,绑起来逼着喊一下午“我是小偷”,然后爬起来消失在黄昏之中。摊主回到家看到墙上的照片,回忆起溺亡的儿子和逃跑的妻子。孙福说他最恨小偷,对男孩无比刻薄和凶残,仿佛是男孩偷走了他的儿子,勾走了他的媳妇,对男孩进行身体和精神双重蹂躏惩罚,这种苦难的转移让他心情愉悦。而车站川流不息的人群,看着这夸张、残忍的画面,听摊主控诉着恶人的可耻行径,旅途的疲倦与生活的烦恼竟也得到了一丝缓解。
荒诞之举某种程度来说是大众基于普世价值观的一种判断。很多时候,我们即便发出洪荒之力,也依然无法让生活变得更好。焦虑、痛苦、恐惧积累到一定程度,都会让平时固若金汤的准则产生松动,继而做出常人眼中不合情理的反应。他变得荒诞了、不可理喻了。但其实,他只是单纯的为了让失控的心脏平静一点,而有些慌不择路。
结语:回首往事有时就像是翻阅陈旧的日历,昔日曾经出现过的欢快和痛苦的时光成为了同样的颜色,在泛黄的纸上字迹都是一样的暗淡,使人难以区分。这似乎就是人生之路,经历总是比回忆鲜明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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