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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与诗 祸

《诗经》与诗 祸

作者: 木子之森 | 来源:发表于2018-03-29 09:51 被阅读0次

    (摘自熊逸之《诗祸》一文)

    孔子看待《诗经》,诗歌既蕴含着宝贵的政治纲领,又是必要的外交辞令,全然不(全)是什么吟风弄月、抒发性情的东西。

    诗歌既然和政治挂钩,既然成为了不可或缺的政治语言,那么一旦在诗句上犯了错误,那也就不仅仅是文字错误而是政治错误了。所以作为贵族,对此必须慎之又慎,否则的话,一句诗赋错,就有可能招致灭顶之灾。

    (一)《左传·襄公十六年》记载了这样一则祸事:

    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高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宁殖、郑公孙虿(chài)、小邾(zhū)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

    这一年的年初,晋国安葬了上一任国君晋悼公,拥立了新任国君晋平公,政坛高层也有了很大的人事变动,国际政策也做了新的调整,一派万象更新的景象。随即,作为诸侯盟主,晋平公在温地大宴诸侯,请各国大夫起舞,还提出一个要求:“歌诗必类。”

    在周代的政治传统里,诗、歌、舞、乐全是礼仪,而礼仪全是政治。所谓“歌诗必类”,一来诗歌一定要和舞蹈相配,二来诗歌要稳妥合宜地表达出赋诗者的心志。结果齐国大夫高厚“歌诗不类”,不合规矩,晋国执政大臣荀偃(yǎn)气愤地说:“看来诸侯有叛离盟主的意思了。”高厚见势不妙,赶紧逃回了齐国,于是和各国诸侯的代表结盟,立誓说要共同讨伐不忠于盟主的诸侯。

    高厚的“歌诗不类”究竟是因为文学素养不够还是有意为之,我们没办法做出准确的判断,但荀偃这种看似过激的反应也并不全是小题大做。当初在晋悼公称霸中原的时候,齐国要唯晋国马首是瞻,然而就在温地会宴的两年之前,晋国权臣范宣子向齐国借了一些羽和牦牛尾,有借无还,齐国从此就不再服从晋国了。

    春秋时期虽然号称“礼崩乐坏”,其实仍然不失为一个礼乐的时代,很多国际纠纷都是因为小小的面子问题,无关乎实际利益,这在战国以后的人看来简直愚蠢得不可理喻。鸟羽和牦牛尾是当时的礼仪性装饰用品,大而言之是礼乐的象征,如此重要的东西竟然被人借而不还,这是何等的侮辱啊!

    出于泄愤的目的,齐国在鲁国边境上挑起战端。侵袭鲁国实际上为了是给晋国难堪,因为晋国作为中原霸主,有责任保障鲁国的安全。恰恰在这个时候,晋悼公去世,晋平公继位,晋国到底还能不能保住霸主的地位,当务之急就是妥善解决齐鲁争端,把不听话的齐国一举慑服。那么可想而知,在和平友好的温地会宴上,晋国君臣对齐国大夫的一言一行会报以何等程度的关注。

    所以在这种紧张的局面里,高厚的“歌诗不类”即便只是无心之失,也会激怒晋国君臣,认为这是“当众不给面子”,是一种赤裸裸的挑衅。

    于是,高厚的“歌诗不类”彻底断送了齐、晋修好的可能,及至鲁襄公十八年,以晋国为首的诸侯联军围攻齐国,大败齐军;翌年,晋国再次讨伐齐国,途中听说了齐国国君去世的消息,晋国统帅便做了一切有礼君子在这种时候唯一该做的事:撤军回国。如果不是齐国国君很合时宜地死掉,齐国不知道还要遭受多少兵火之灾。

    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已经可以大致看出“诗言志”这个经典传统的主要轮廓:赋诗是否显示了赋诗者过人的文学素养,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赋诗应当得体。而所谓得体,一是要符合礼仪的规定,不可以放纵,要有节制;二是要以诗歌内容恰当地展现自己——不是展现才华,而是展现心志。诗歌非但与风流倜傥、轻狂潇洒扯不上半点关系,反而需要的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小心。

    (二)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了另一则国宴赋诗的故事:

    郑简公在垂陇这个地方设宴招待赵孟。赵孟是晋国执政大臣,而晋国又是诸侯盟主,是郑国不敢不依附的强国。所以郑简公对赵孟的招待规格很高,非但自己以一国之君的身份亲自接待,郑国最重要的七大贵族也一同作陪。赵孟感到相当荣幸,于是请求七大贵族各自赋诗,也好使自己可以借诗歌“以观七子之志”。

    由此可见,所谓“诗言志”在那个时候还不是指创作诗歌来表达心志,而是指引用通行的诗歌来表达心志。正因为诗歌是现成的、固定的、通行的,所以才恰如其分地充当了贵族圈子里的交际用语的角色。这些诗歌在创作的时候一定都是私人的诗,私人的诗在流传、交际的过程中变成了公共的诗,中国古典诗歌的整个发展过程就是在私人与公共之间反复摇摆的。那么,作为公共的诗,作为交际语言,当然就不能写成像李商隐的无题诗那样朦胧。

    在垂陇之会上,郑国七大贵族向赵孟一一赋诗。先是子展赋《草虫》:“喓(yāo)喓草虫,趯(tì)趯阜螽(zhōng)。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没有见到君子的时候,我忧心忡忡,等见到君子了,我的心这才平静下来,喜悦起来。

    我们并不知道《草虫》这首诗到底有着怎样的创作背景,单单从字面来看,它表现的是诗人对某位君子的期待与欣慕。而在垂陇之会这个特殊的外交场合里,“未见君子”之忧很容易会被理解成子展对郑国国事的忧心:郑国必须仰赖晋国才能生存下去,而在见到赵孟这位“君子”之前,子展对赵孟的人格修养与外交倾向并不十分确定,不清楚赵孟会给郑国带来怎样的命运,所以“未见君子,忧心忡忡”;但当他见到赵孟之后,这颗心才终于放了下来——至少他是这样期待赵孟的。所以,子展的赋诗不仅合乎身份、场合,也是一种恰如其分的外交策略,是以仰慕式的口吻,妥帖而合礼地把赵孟捧到了一个不方便走下来的高位上。赵孟的答复也很巧妙得体:“讲得真好啊,您不愧是国民之主,可惜我还配不上您的诗句。”——既称赞了对方,又给自己留足余地;似乎表明了态度,却让人抓不到实据,这也是典型外交辞令的风格。

    接下来赋诗的是伯有,赋《鹑之奔奔》:

    鹑之奔奔,鹊之彊彊。

    人之无良,我以为兄。

    鹊之彊彊,鹑之奔奔。

    人之无良,我以为君。

    这是一首讽刺诗,大意是说:“鹌鹑追逐偶配,喜鹊飞随成对。那人品行不良,却当国君兄长。喜鹊飞随成对,鹌鹑追逐偶配。那人品行不良,却能把国君当。”(用李家声译文)

    《鹑之奔奔》,毛诗和三家诗都认为是卫国人讽刺卫宣公或宣公夫人而作的。卫宣公是春秋时代著名的淫乱之君,不但把儿媳妇变成了夫人,还安排强盗劫杀自己的嫡长子,而宣公夫人夷姜和宣公的庶长子私通,居然还生下了孩子。春秋时代的宫闱丑闻以此为最,被人们写诗讥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即便我们不采纳毛诗和三家诗的意见,不把《鹑之奔奔》和卫宣公夫妻的秽史关联起来,单单从诗歌的字面来做理解的话,也必须承认这确实是一首对尊长的淫乱生活加以讥讽的作品,说某个身为尊长的人品德败坏,连鹌鹑和喜鹊都不如。那么,作为郑国大臣,在重要的外交场合上赋诗言志,前边又有子展赋《草虫》开了一个好头,伯有却偏偏赋了这样一首诗,实在让人想不通他究竟要表达什么意思。这也给赵孟出了一个难题:出于礼节,必须给伯有一个评价性的回应,但这话究竟应该怎么说呢?

    赵孟的答复居然相当直接,没给伯有留面子:“床笫(zǐ)之间的话连家门都不该出,何况在野外呢。这不应该是让别国的外交官听到的话。”赵孟知道《鹑之奔奔》这首诗是讥刺淫行的,那么在当下这个场合,你伯有究竟在讥刺谁呢?是对我赵孟有所不满,还是有什么别的意图呢?

    是的,伯有应该是另有所指。所谓“人之无良,我以为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这几乎可以算是最露骨的暗示了:“那个品德败坏的人凭什么做我的君长呢?”恐怕在座的每一个人都会联想到郑简公,伯有的意图也几乎可以算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那么,他之所以当众赋出这首诗来,尤其是当着赵孟的面,如果不是过于懵懂无知且不学无术的话,显然就是在向郑简公以及同僚们公然施压,并且颇有自信地希望得到赵孟的支持。

    对伯有的诗,赵孟的表态很有分寸,也很有技巧。他虽然直接传递了“不以为然”的意思,但抓住的偏偏只是诗中的次要之处;他似乎完全没听懂“人之无良,我以为兄”以及“人之无良,我以为君”的僭越意味,而只是批评伯有将床笫之言宣之于外是很不得体的做法。言下之意是:你所想的事情是你们郑国的内政,应该关起门来自己解决,不该让我这个外国人为难。

    接下来,在伯有之后,子西赋《黍苗》第四章,把尴尬的气氛扭转了回来:

    肃肃谢功,召(shào)伯营之。

    烈烈征师,召(shào)伯成之。

    这几句诗是歌颂周朝开国贤人召(shào)公的,当初召公与周公一起辅佐年少的周成王,施行封建诸侯的礼制,奠定周朝数百年基业。所以这几句诗很容易使人想到:当下的晋国成为诸侯霸主,像当年的召公一样辅佐王室,统摄诸侯,而当下的郑国能够在险恶的国际环境里幸存下来,特别要仰赖晋国的营建成邑的壮举,正如周朝初年谢邑的营建仰赖于召公一样。

    子西以《黍苗》一诗向赵孟表达了仰赖与感激,赵孟谦逊而得体地回复说:“对贵国的帮助都是我们国君的功劳,我自己并没有做什么。”

    接下来是子产,这位孔子最佩服的政治家赋诗《隰桑》:

    隰桑有阿(ē),其叶有难(nuó)。

    既见君子,其乐如何。……

    涵义简单而直接,相当于对赵孟说:“见到您真是太高兴了!”而对这样似乎过于泛泛的客套之辞,赵孟的回答是:“我请求接受您这首诗的最末一章。”

    《隰桑》的最末一章是: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意思是说:既然心里爱着这个人,为什么不对他讲出来呢?推想赵孟的言下之意,是希望子产不要只讲些泛泛的客套之辞,而是应该认真地对自己有所告诫。——当然,这也许仅仅是外交辞令上的必要的废话,但外交的特色就是这样,总是要以连篇累牍的必要的废话来小心翼翼地传达感情、维系秩序的。

    接下来是子大(tài)叔赋诗,赋《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tuán)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ráng)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是一首标准的情歌,描写诗人偶遇了一位美女,为她动心,想要和她永结欢好。

    以情歌来表达政治隐喻,这是中国诗歌一以贯之的传统。子大叔大约是第一次和赵孟见面,所以将赵孟比作邂逅相遇的美女,一番示好,表达自己的倾慕之情,既希望彼此之间永结欢好,当然也暗示着希望郑国和晋国永缔良缘。赵孟的回答也很有意思,兼顾了字面义和引申义:“这是您赐予的恩惠。”

    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这真的是一场男女之间的邂逅,那么当男子表达了爱慕,女子居然既不是含羞不语,也没有自谦自卑,却回答说:“您愿意和我结好,这是您赐予我的恩惠。”这真不是后世儒家可以大胆想象得出的场面。

    依次,印段赋《蟋蟀》。这是《诗经·唐风》里的一首:

    蟋蟀在堂,岁聿(yù)其莫(mù)。

    今我不乐(lè),日月其除(zhù)。

    无已大(tài)康,职思其居。

    好乐无荒,良士瞿瞿。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大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guì)。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

    今我不乐,日月其慆(tāo)。

    无以大康。职思其忧。

    好乐无荒,良士休休。

    这首诗的作者是谁,早已经无从考证,但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理解他的意思:他看到蟋蟀因为天气变寒躲进了堂屋而生出了对时光飞逝的感叹。传统诗歌里感叹时光流逝的作品数不胜数,内容大致可以分为这样几类:要么是痛惜年华已老而功业尚未建立;要么是宣扬青春苦短,做人应当及时行乐;要么是因此萌生出访道求仙的念头;要么是暮年闲居的好汉缅怀当年之勇……作为诗歌而言,无论任何一种感怀,越是不顾理智地写到极致,感染力就越强,但《蟋蟀》的作者理性得异乎寻常,流年似水让他得出的感悟是:及时行乐当然是很必要的,否则就会辜负这大好光阴,但行乐千万不能过分,还是要时常记挂着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连分外的事情也要操心一些才对,因为一位称职的贵族总应该有个勤勉的样子,不可以有任何懈怠。

    钱钟书认为这首诗“虽每章皆申‘好乐无荒’之戒,而宗旨归于及时行乐”,后世的各类吟咏及时行乐的作品“或为昏君恣欲,或为孱夫晏安,或为荡子相诱,或为逐臣自壮,或则中愉而洵能作乐,或则怀戚而聊以解忧,心虽异而貌则同为《车邻》、《蟋蟀》之遗。朱希真《西江月》:‘不须计较与安排,领取而今现在’,可以概之。”(《管锥编》)

    即便钱先生对诗意的体会完全合乎诗人之心,但是,在公元前546年的垂陇之会上,赋诗的印段和听诗的赵孟绝对不会将“及时行乐”当做《蟋蟀》一诗的宗旨。是的,印段赋诗言志,不会把“及时行乐”当做自己的志向宣扬出来,赵孟也不可能因为印段宣扬“及时行乐”的想法而称赞他是个称职的族长。

    就印段和赵孟所理解的诗意,《蟋蟀》诗句里的训诫意味远远多于审美意味。诗歌虽然分为三章,每章表达的却都是同样的意思。这是典型的民歌手法,只是换上了贵族的内容而已。赵孟因其诗而观其人,回答说:“真好啊,您真是一位能够长保家族的族长,我对您寄予厚望。”

    依次,公孙段赋《桑扈》:

    交交桑扈,有莺其羽。

    君子乐胥,受天之祜。

    交交桑扈,有莺其领。

    君子乐胥,万邦之屏。

    之屏之翰,百辟为宪。

    不戢不难(nuó),受福不那(nuó)。

    兕觥(sìgōng)其觩(qiú),旨酒思柔。

    彼交匪(fēi)敖(ào),万福来求。

    这首诗大约是宴饮之歌,是贵族们在国宴上的祝酒辞,既有老生常谈的吉祥话,也有温和适度的告诫语。赵孟抓住诗的最后两句来做回应说:“如果一个人做到诗中所说的‘既不求侥幸也不骄傲’的话,福分还会跑到别处吗?只要以这句诗作为准则,福禄就算想推辞也推辞不掉啊。”

    宴会结束之后,赵孟和本国大夫叔向开始对那几位郑国贵族评头论足,外交话语至此转入私人话语。宴会上给赵孟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伯有,这一点都不令人意外。赵孟对叔向说:“看来伯有难逃被杀的命运啊。诗是用来表明心志的,伯有对自己的国君心怀不满,通过诗歌把这种不满公之于众,甚至以此来取悦宾客。对于这种人来说,逃亡出境已经算是最侥幸的结局了。”叔向很赞同赵孟的判断,说道:“伯有确实太过分了,老话所谓‘到不了五年’说的就是他这种人。”

    赵孟继续点评其他人说:“其他几位大夫都是福泽绵长的人,家族的地位再传几代也不会动摇。子展的家族应该是最后才会灭亡的,因为子展虽然身居高位却不忘记贬抑自己。印段的家族应该是倒数第二个灭亡的,因为印段享乐而不放纵。享乐是安定人民的必要手段,但只有把握好分寸才行。印段能够做到这点,他的家族能够比其他家族绵延得更长久,不也是很自然的吗?”

    赵孟之所以说子展虽然身居高位却不忘记贬抑自己,是因为子展赋诗有“我心则降”的句子;之所以说印段享乐而不放纵,是因为印段赋诗有“好乐无荒”的句子。通过这只言片语就来判断一个人,乃至其整个家族几代人的兴衰,这在我们看来简单得近乎幼稚,但这种看法一直绵延在中国诗歌史上,诗歌在古人心中一直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

    这神秘的力量其实也很有几分现实主义的依据,这在伯有身上体现得最是明显。当时在伯有赋诗的时候,赵孟虽然拂了他的面子,但毕竟碍于场合、身份,说话还是有所保留的。此刻宴会已散,身边只有自己的同僚,这才开始直言无忌地品评得失。在那首《鹑之奔奔》里,“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这是赤裸裸的诋毁、谩骂,语义明确,即便是后现代的文学批评家们也很难从中找出任何的歧义空间来为伯有辩护。当着外国大臣的面,在本国国君与若干大臣在场的情况下,毫不隐晦地批评本国国君品行不端,在外交场合上恐怕不会有比这更加失礼的事情了。

    由此可见,伯有和郑君的矛盾已经彻底公开化了。哪怕换做任何人在赵孟的位置,做出伯有将会被杀的判断实在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并不需要多高的智慧。但值得我们留意的是,赵孟推理的大前提是“诗以言志”,所以,赋出“人之无良,我以为君”这等大逆不道的话不会是任何权谋手段的体现,而是赋诗者心意的直接流露,也就是说,一个人赋出什么诗句,完全可以说明这个人的心志如何,因而也就完全可以说明这个人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并且,一个人是怎样的人,就会有怎样的命运。于是,“诗”与“命运”就这样具有了神秘的对应性。

    “诗”与“命运”的这种对应性在《左传》里不止一次地得到验证。在垂陇之会的三年之后,《春秋》有记载说:“郑国的伯有逃亡到许国,又从许国回到郑国,被郑国人所杀。”事情的前因后果,在《左传·襄公三十年》有详细的记载。当时的郑国,伯有与子皙争权夺利,互不相让。伯有嗜酒,专门修建了一处地下室以供长夜之饮,连天亮了也不知道,完全不把国事放在心上,他那骄奢淫逸、目中无人的行事作风也在郑国群臣心里激起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子皙终于忍无可忍,带着家族甲士攻打伯有,烧了伯有的房子。伯有先是逃到许国,随即带人潜入郑国都城,最后战斗失利,被杀死在卖羊的街市上。伯有死后,春秋历史上的著名贤臣子产主持郑国的国政,郑国总算乱后有治,过上了一段太平安定的日子。

    附A:(《左传》原文)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kuàng),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zǐ)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xí)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fēi)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rěn)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余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附B

    七位贵族赋了以下七首诗

    1.《草虫》

    2.《鹑之贲贲》

    3.《黍苗》

    4.《隰桑》

    5.《野有蔓草》

    6.《蟋蟀》

    7.《桑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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