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一位朋友在我的画展上见面了。而我们的上次见面,发生在2008年,那时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记得我们分别的时候,她问我:“你觉得五年后我会发达吗?”
我毫不怀疑地回答:“一定会!”
我之所以如此铁定,是因为任何事对她来说都毫无阻力。
那时我刚刚二十出头,还是一位畏畏缩缩的姑娘,年会上不敢上台发言,出门买衣服不敢讨价还价,和老板说话会激动得语无伦次,独自出门不超过两次,也不敢交陌生的朋友,不敢走一条新的马路……
我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世界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大部分陌生人都是只会打击你、阻碍你、为难你、羞辱你、麻烦你的可恶家伙,我要尽可能的不让自己被更多的人发现,不被更大的世界吞没。
而她,永远是一幅所向披靡的样子。
当时,刚出社会的她就有魄力做了老板,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店。一个年纪轻轻的姑娘家在七浦路与厉害的批发商讨价还价,再一个人拖着大大的黑塑料袋搬货回商铺,任何事都是靠她自己亲历亲为,就连店里宣传的喇叭都是她自己录制的,这让只想当一辈子打工妹的我佩服得不行。
我记得她第一次来我们部门面试的时候,她以自己的方式争取了比大部分同级别的人更高的工资,我以为:她一定很“厉害”!
但事实上,她确实很厉害,永远积极勇敢,永远助人为乐。她是这么多年来,我很少见的不耍心机,只靠努力、乐观、感恩与分享获得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女人。
很快,大家都爱上了这位可爱的姑娘。她性格好,又愿意帮助别人,遇事从不往心里去,口头禅便是:“这有什么大不了的嘛!”
确实,很多事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恐怖,比如那年的年会,我们部门临时被安排要上一个节目,每个人都往后面缩,而她自告奋勇报了名,还顺带把我也捎上了。
我记得当知道消息后紧张得满脸通红,很怕丢人的我直接拒绝没有充分准备的表演。可她不把我的拒绝当回事儿,第一天她拿过来两套衣服让我试,我说试可以,表演你一个人来,她乐呵呵地笑;第二天她下载了几段音乐让我选,我又百般扭捏地说选可以,表演你一个人来,她还是只笑;到了第三天她让我和她唱一首蔡依林的《日不落》,我们就在办公室哼哼起来。
到了临年会只剩一天的时候,她问我会跳迪斯科嘛?就像疯子一样,我说这谁不会啊,于是我俩就像疯子一样在洗手间跳了起来。
后来到了年会现场,她拜托我,一定要陪她跳这个舞,又求又扯的缠了我五分钟,否则不让我走。
我说没有舞蹈服,她说我带了,并把袋子拉开让我看,就是那天试穿的两件;我说没有音乐,她说我把我们的《日不落》录下来了;我问:那我们表演啥呢?她说就是像疯子一样跟着《日不落》的音乐跳迪斯科啊!
那时清高自傲如我,是卖不下面子在公共场合跳这种舞蹈的。可是一切早有预谋,我和她的表演已经在节目单里了,当所有人起哄鼓掌让我们上台时,我只能硬着头皮上。
在舞台上的感觉真的好恐怖,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眼睛也不知道看哪里,当音乐响起,我感觉自己像个小丑一样在舞台上进行低劣的表演。可是她呢?简直像是个嗨爆全场的主角,把年会的氛围都调起来了,好多同事跟着我和她唱的《日不落》手舞足蹈起来。
没人注意我的动作是否准确,也没人在台下嘲笑我们。
一曲完毕,她站在台上说,这首歌和这支舞是我和雷佳佳花了半天时间练出来的,感谢大家。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几个男生吹出悦耳的口哨,女生则尖叫起来……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事情并没有我之前想象得那么恐怖。
我这个所谓的完美主义者,总是不打没有准备的仗,发言要提前一个月打腹稿,跳舞要提前两个月进行排练,写文章一定要胸有成竹时才下笔,在我的人生里,我太在乎别人的评价,对世界也有着太多偏见!而她和我正好相反。她从不追求完美,只追求体验与尽兴,在她面前,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正是她的这种带动与影响,让我开始无惧一切!
我早已察觉到自己和她的差距,尽管当时工作十分稳定,但我已预料到,这个小地方容纳不下她的宏图大志。
我们一起迎着清晨五点的朝阳在保税区园里跑步时,她坚定地跟我讲,她一定要飞黄腾达,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让家人过上好日子……那时我们的手机里放着范玮琪的歌曲:《最初的梦想》。后来一年不到,我和她的同事生涯就结束了,我们的联系也在各自在世事的沉浮中断掉了。
今天我们再次相聚一起,相互谈起过去以及这些年的经历。
我结婚生子,兜兜转转找工作又换工作,在寻找梦想的路上像一只迷途的小羊;她在当初离开的一年之内换工作,结婚、生娃然后离婚————这些波折并没有打败她,反而让她越挫越勇。独自创业的她很快在事业上开拓了一片新的格局,也实现了为家人创造优越生活的梦想。
她看了我的画,一直说:“我是个俗人。”
可是在我眼里,大胆跟随自己的欲望去追求的人一点都不俗,而我放弃工作去画画也不见得多么高雅。我们只是跟随内心的指引,选择了不同的路而已。所以,我十分佩服在滚滚红尘里为了活得更好而不断努力的人,他们都是王者,而世上,多的是故作高深的人,倒不如坦然做个俗人来得真诚。
十年了,我们都很感慨:因为各自都变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是的,她一路走来,风风火火,追寻着想要的一切;而我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特别的女人。我想,老天让我们十年后相遇,是有特别意义的,目的就是让对方看看不完美主义的她和完美主义的我,两种不同性格不同梦想的不同结果。
而唯一相同的是:坚持。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自己最初的梦想,也许这是对自己一生最好的交代了。
我之所以把这位朋友写出来,是想告诉大家,亲爱的们,如果你喜欢钱,就去追求钱吧;如果你想要出名,就朝这条路上前行吧;如果你想要自由,就勇敢摆脱束缚吧;如果想要像我一样成为艺术家,就不顾一切的去画画吧。
梦想从来没有对错之分,也没有贵贱之别。
如果说成功的人生是有标准的,那标准只有一个: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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