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约伯的故事,我不由得想,约伯到底哪里错了?当然,我们都知道,约伯的后果,并不是犯罪产生的,他没有错。但,也有人说,约伯是错了。
这里的错了,不是因为他犯错了,得罪了上头那位,才招致一系列残酷的后果,恰恰他是一个完美的人,一个好人,在圣书里说,那就是一个完全人,一个义人。他在承受这一切的过程中,他的反应错了。
试问?他并没有任何行为犯错,却忍受了这么多悲惨的后果,他难道不能发问,不能疑惑吗?就像你打了别人,不许他还手吗?不许他还手也就罢了,还不许他喊疼吗?你这也太压制人了,这是任何一个人承受原本不该承受的痛苦,必然带出来的“呻吟”。
有人说,他自义了。的确,因为他不明白上头那位的用意,他一直在强调自己没有犯罪,并且诉说了自己诸多“义行”,那是因为他那三个自以为有“爱”,却很无知的朋友,总是指责他,所以他必须要解释,灾难并非得罪了上头那一位。
当然,行义不是我们获得好处的途径,行义是我们对上头那位应尽的本分,所以我们行义不需要表彰,也不需要自夸,同时,关键的点,苦难不一定是犯罪的后果,也有可能是恩典的前兆,我们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学习的是,真正对祂的敬畏,不仅仅是顺境中的,同时也需要在逆境中。我们对上头那一位,永远需要保持不变的爱,约伯做到了。
那么他还哪里错了呢?立自己的义,忽略了祂的义,保持不变的相信,不变的爱,就是立祂的义,相信即使苦难,背后祂也是美善的。不要因为环境而改变,因为加略山宝座的那一位也是在苦难背后,成就了不朽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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