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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主体间的交往理性-【刘擎】二十世纪西方思想文化潮流笔记

17.2 主体间的交往理性-【刘擎】二十世纪西方思想文化潮流笔记

作者: ado_l | 来源:发表于2021-06-16 17:56 被阅读0次

        客观性存在于主体之间。

        哈贝马斯认为交往和劳动是维持和延续人类社会生活的两种基本方式,这二者是相互依赖,而且是彼此不可化约的基本要素。

    “策略行动”与“交往行动”

        策略行动是为了操纵,交往行动是为了理解。只有为了理解的交往行动,才是人类言谈的界定性特征。交往行动的条件是“有效宣称”;即交往行动发生在“理想对话情景中 ”。

    “有效宣称”要满足4个条件

    (1)有意义,可理解的:语法问题。

    (2)真实性:实事上为真。

    (3)正当性:有理据辩护的正当性。

    (4)真诚性:诚恳地,不是出于欺骗。

        只有真实性和正当性才能通过交往行动进行澄清和修补。

     “理想对话情景”

    主要特征是平等,人们参与讨论的时候假定真正合理的共识或者同意是有可能达成的。

    “一般性的对称要求”对四类言辞行动各有不同的涵义:

    (1)所有潜在的参与者必须有相等的机会,来使用“交往的言辞行动”,以便他们能随时引发理性的讨论,并使之持续下去。

    (2)所有潜在的参与者必须有相等的机会,使用“指述的言辞行动”亦即诘疑、支持、反驳、说明、解释或辩解,以至于没有任何意见能免于检讨或批评。

    (3)理性讨论的参与者必须有相等的机会,使用“表意的言辞行动”,自由表达自己的态度、情绪、意向等,以便使参与者能互相了解。

    (4)理性讨论之参与者必须有相等的机会,来使用“规约的言辞行动”,如命令、反对、允许、禁止等,以便排除只对单方面有约束力的规范,亦即排除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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