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看罗翔老师《法治的细节》这本书的时候,有这样一个议题“在可能生出畸形儿的可能里,是选择为了这个可能而人流,还是选择生命尊严与无限而降生”。
当时看到这一部分的时候,无论有怎样的争议与讨论,我始终坚持不应该降生——因为那百分一零点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一的可能,带来的灾难与折磨是无法想象且无法挽救的,我们不应该忽视可能而去冒险,只要“可能”存在,就要做出必然的决绝。
没想到那样的理性代入到现实,我竟然会这样的苦恼……
果然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
虽然这么说肯定有人会骂我,说受骗的又不是我,说我站着说话不腰疼。
但我就是觉得你这么做没错,即使是对罂粟花,太阳依然愿意播撒阳光,这不是太阳的错。
看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竟然有种想哭的冲动。由这件事引发的疑问一直困扰着我,到现在我也想不通看不透。
在可能存在的个人安全危机下,我们应该选择保护自己而漠视他人吗?
或许这个危机会直接毁掉你的一生,比如诱拐至大山;或许对方真的深陷绝地,怀着对世界的善殷切求助……
一点善意不会让大海掀起波澜,但一点恶意真的会影响整个世界。
这种道德困境的出现就是自那个帮助老人却被讹诈的新闻起的吧?
至少我的有生之年看貌似是这样……
记住,做成一件事的三个要素。
第一,懂规律。
规律,就是趋势,就是方向。懂规律,就是顺势而为。顺应时代趋势,顺应行业趋势。
一个人的努力和能力/聪明在时代趋势面前,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懂人性。
人性,就是贪嗔痴慢疑。对别人,我们要顺应他们的人性。
对自己,我们要超越、战胜自己的人性。
只有顺应别人的人性,我们才能得到他们的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
第三,强大自己。
强大自己,才是王道。社交的本质,就是价值交换。
如果你自己不强大,没有价值,你认识谁,都没有用。
只有你自己强大了,有价值了,那人脉和资源,机会,自然会主动找你,因为你身上有他们想要的价值(利益)。
以上三点,缺一难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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