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用一夜的时间去奢侈。不吝惜余存的体力,不吝惜十块钱,不吝惜释放虚伪面孔之下拘矜的灵魂,不吝惜割舍朴实灵魂之外道貌岸然的皮囊。
骑了车子,一路行在霓虹灯光下。周围繁华的喧闹与嘈杂,不入过客的一瞥之光,只是撒旦的羽翼洞穴。管他人的目光,自当仅是阴界集市一普通羊倌,如聊斋里写山下集市卖羊的那般。
秋早已至,风吹过丝丝的寒。一叶落,至肩头,晃然番醒,抬头四看,已不知行到何处。身上之前的寒意尽去,已是汗出一身。不吝惜余存的体力,但是吝惜这条小命,身后一辆250在冲我愤怒的喊。
余惊未定,缓行至一松林,记起还未吃饭,买了包锅巴、一瓶蜜茶、零碎,十元零五毛。至此,便是算自打一耳光,刚刚下决心的晚饭不食,破碎。不吝惜十元,仅此夜的破费。
继续往前,行至路边公园,寻一处僻静的地方坐下,车停一旁。面前的橡皮树,在昏黄路灯的光影里,拖的老长的影子,显的肢离破碎。两边的楼厦,如狰狞的怪兽矗立。插上耳机,音量调至最大,听着随机播放的歌,隔绝身后的锣鼓喧天,人声鼎沸。
身边一块不大的空地,一个四五岁的小孩正对着一处树坑撒尿,旁边妈妈在跳绳。已记不起何时,我亦如此的肆无忌惮。
在城市的霓光里寻找一片如乡野里的宁谧,有人在乡野里倾听虫子的夜鸣。
耳机里唱着后弦的《娃娃脸》。喜欢过的女孩,曾画过她的娃娃脸。那山水,还如记忆里的清蓝。
身上出的汗,早已冷却,风来打了个寒颤。路两边偶尔有三两的人走过,月至中天,坐了很久吧。
一瓶蜜茶已喝完,小腹憋闷。能不能给我一首歌的时间,让我做一次原始的兽人,去他世俗的道德,去他众人眼里的皮面,做个四五岁的孩子,为自己寻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树丛之后,肥沃了一小片土地和那些生灵。
九月二十六号写着九月二十五号的日志,为了弥补那一丝的遗憾。曾写了个空头标题《七日》放在那里,却至今没有完成他的冲动与灵感。
呵,该回了。含着一颗棒棒糖,骑了车,消失在霓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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