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自己不自觉的有一些不好的行为,有时候喜欢拍拍孩子的头,虽然不用力,但是感觉也不好。
一直希望通过言传身教去影响孩子,的确很难,但是难也要想办法。
这几天,湖南一教师的行为引发了社会舆论,从行为上看确实过份了,法律赋予教师一定的惩戒权,但是这种权利是有边界的,不能想怎样就怎样。
发生这样的事情,不是偶尔为之,应该是习惯动作,但是又没有人去及时制止,也许制止也未必有用,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敬畏心的缺少呢?
现在的社会,学生对老师没有了敬畏心,老师对职业道德和法律失去了敬畏心。没有了敬畏,剩下的只能是粗暴了。
敬畏心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因为远离敬畏的人,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太多。而心怀敬畏的人,却失去了更多应该得到的。撑死胆大的,受推崇的是那些会打擦边球办事的人。
我做不了这样的事情,只能永怀敬畏,经常反思,用正确的方法去处理问题,虽然慢,但除根,还要学会照顾好自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