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恋是在初二,那时候我不懂喜欢,就是有个人对我特别好。上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从我手里抢走饭票,下课第一个冲到食堂买好饭放在我的桌子上,我在潮水般的人潮中慢慢悠悠地走到我的位子上,享受着准备好的午餐。我只是有一种有人伺候的骄傲。我吃饭很快,他比我还快。我回到教室,桌子上总有一瓶饮料,他就默默地坐在他的位子上,教室里暂时只有我们两个。我拿起饮料,打开,喝一口,特别甜,在他身后坐下,头磕在桌子上看着他泛黄的白T恤,一阵阵立白洗衣粉的味道飘来,心跳加速,特别好闻。我当时想的是他妈妈用的洗衣粉真合我的口味,我喜欢到心跳加速呢~
即使我足够幼稚到不懂爱,可别人都看在眼里。同学们开始讨论:咦!CB喜欢WYJ吧!“喜欢”这个词第一次印上我的脑海。我开始赋予“喜欢”意义。现在想想当时的结论是:依赖。我越来越依赖他。他帮我打饭,天冷了他让我把手放到他毛衫底下,我没写作,他把他的给我,说自己没带。。。可就这样,我们从没有单独说过几句话。放学的时候,我们很有默契地以前以后,我们两个校区正好面对面,走到十字路口就分开,一前一后。后来又不知道哪里来的默契,放学路上多了个停靠点:一个煎饼摊。也还是他,抢先帮我买好了煎饼,我到那就给我,我们都喜欢两个蛋,甜辣都加。然后再各回各家。还是不说话。。。
他喜欢喝红牛,老是被班主任批评说会长大胡子,那时候不懂,只觉得帅,现在我猜他大概那个时候就健身吧,他那个时候的身材就特别结实,六块腹肌!!!我喜欢他打篮球的样子,像老詹,坦克一样碾压进禁区,弹跳惊人,虽然只有172但是跳起能碰到篮筐。我喜欢看着他打完篮球坐在位子上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擦汗,汗液从湿湿的头发上滴下,我把头磕在桌子上,熟悉的味道飘来,心跳加速,朦朦胧胧,开心。我喜欢看到他的笑脸,他皮肤比一般人深一些,牙齿整齐又洁白,整个牙形特别好看,脸是锥子脸,发型干净利落,五官都在最完美的位子上,笑起来特别好看。他喜欢把短袖T恤的变露在外面,我喜欢那暗淡校服下的一抹亮白,天冷了他就在T恤外套一件卫衣,T恤的领口总是比卫衣的领口高,可能也只有他让这种不和谐显得那么特别和好看。
我不知道这种沉默的爱恋持续了多久,突然有一天我在我的mp3里听到了他的录音,他说他喜欢我。听到录音的那一刻,泪提瞬间崩塌,我在房间里蹦跳尖叫,我好想跑到他的面前,用力拥抱他,告诉他我也喜欢你!!!特别特别喜欢你!这个世界上最最喜欢你!!!可是我没有,一阵激动之后,只是坐在那里,想像着自己去找他的各种画面,犹豫不决,始终没有打开房门。我想这个世界上,两个人之间,错过大概不会是因为“一些”,而就是在那一秒,在上帝给我倒计时的激情的最后一秒,我就已经错过他了吧。我想我自始至终是个完美主义者,我不能接受一点点的缺陷和遗憾,那一刻开始,那就是个遗憾了。
而且从那以后,整件事情就开始不再那么美好了,所以我也就不去想,也不写了。
不过我想,三年高中,两年大学,两年部队,又一年大学,我懂了很多,成熟了不少,更加懂得了什么是爱,他是我这辈子的最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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