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都在生活的稿纸上书写关于自己的故事,是编剧亦是导演,是作者也是读者。
但是我们大多时候都忘记品读自己的故事,对别人故事的感知力总是略胜一筹。
我们可以因为别人故事中的女主角感动,可以因为别人的故事而欣喜,但是却常常忘记自己走过的每一个瞬间。
今天看了一本类青春文学的短篇故事书籍。让我感觉回到了高中时期看读者的感觉,书中运用一个故事传达一种思想或是情绪亦或是感悟。
书中的故事多是以第一人称的故事展开,讲述了自己经历的、看到的、听说的故事。没有流行语,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浮夸的手法,让我感受到朴素文字传达的真挚感情。
一个片段、一次偶遇、一张照片、一句话都能激起作者们内心或多或少对生活的思索。简单中透露着真情。
让我想起曾经关于文章总分总的结构,开头引出话题、描述矛盾,然后讲述故事、解开谜底,最后得出结论、升华主题。
相比于现在的文字,有些让我觉得不进则退的感觉。小时候的读者,多在传达情怀,描述笔触细腻。我自己通过在喜马拉雅收听读者,感觉更多的是那种追赶趋势贩卖焦虑的粗颗粒感,文字的说服力下降了,可信度低了,更像熬过了的鸡汤。
现在我们还在讲故事,但是我们却不在意故事本身的魅力,而更多的把心思放在了如何讨好自己的目标群体,现在的文字多了一份看人下菜的感觉,缺少了故事应有的成分。
现在读书写作都在说故事,希望我们在看故事的时候写好故事。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不要求读者愿者上钩,但求笔下的都能打动自己。这边是故事最初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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