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朋友圈里看到咪蒙的文章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目测,中毒已深,无可救药
咪蒙的文章,我每推必看。
为什么呢?
因为她的文章有深度?
NO,她的文章虽然想得多了点,深了点,但有深度的人比她多去了
因为她的文章角度独特?
NO,她的文章虽然角度与众不同,但她所表达的很多想法,是很多人内心想说而没说出来的或者说不出来的,算不得多么不同
因为她的文笔非常好?
NO,她的文章虽然也能嬉笑怒骂、流畅自如,但她并不是功力最深厚的那个
问题来了,我究竟为什么喜欢她?
因为,她实在太有趣了,有趣了,趣了,趣……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是的,迷蒙有趣,而且不矫情
看小黄文,也不避讳,还厚颜写出《优雅女性一生一定要看的50篇小黄文》,当然我不会承认有几篇还蛮眼熟的
开公司倒闭了,一点遮羞的意思也没有,写出《我是如何把一家公司开垮的》,把自己的傻逼展现得很淋淋尽致
讨厌矫情,讨厌贱人,讨厌绿茶婊,写出《致贱人,我凭什么要帮你》,这篇文章获得百万级关注,不就是说出了很多人憋在心里的话了么,当然最关键是仍然是有趣
当然,她最近讨厌田朴珺,特意给她开创了一个新型婊种,详见《田朴珺重新发明了一种女人:独立婊》,太特么对胃口了,不是吗!?
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太有趣了
有才的人很多,牛逼的人很多,但有趣的人太少了
有趣,不仅仅是幽默,幽默能在某些场合活跃气氛,但往往一笑而过,留不下什么
有趣,不仅仅是笑点,是笑点背后的那一点狡黠,是笑过之后的一点思考
有趣,是以娱乐的方式,排解了可能不那么愉快的话题,可能是自黑,可能黑别人,可能是黑社会,可能是各种黑,但不是愤世嫉俗的黑,不是心怀恶意的黑,不是胸大无脑的黑,是略带俏皮的黑,是略带思索的黑,是略做深沉的黑
黑了你,还让你感觉很愉快
黑了自己,至少也娱乐了观众
有趣,是情商的最高等级,是生活的最好调剂,是一辈子的春药
当然,我是不会承认,咪蒙才是春药,让人戒不掉
不说了,我要继续看迷蒙去了,看能不能从一个无趣的人,打怪到升级成像咪蒙一样有超级低级趣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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