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阅读手记01
在巴黎一家破旧不堪、脏兮兮的小旅馆里,敲开一扇污浊的木门,年轻作家(小说中的“我”,下文不再提示)见到了抛弃妻子的证券经纪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我”和斯特里克兰并不熟,只有一面之缘,正因为我不在他们家的社交圈内,所以他妻子更愿意拜托我来巴黎劝她的丈夫,也就是斯特里克兰回家。而我碍于情面,也就答应了。
这是一个很小的房间,一张大木床,一个大衣柜,一张圆桌,一个很小的脸盆架,两把软座椅子,一切都又脏又旧。
斯特里克兰把椅子上胡乱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下,让我坐下。
“有什么事吗?”他问。
他穿着一件破旧的夹克,胡子拉碴,好多天没刮乐。我上次见他,他整洁一新,可看上去并不自在;现在,他这般邋遢,却神态自若。
“我是代你妻子来看你的。”
我们来到一家咖啡馆,点了苦艾酒。并且还一本正经,把水浇在融化的糖块上。
之后,尽管尴尬,我决定还是开门见山。
“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
“她会想通的。”
他说话的冷漠神情,简直难以形容。这让“我”非常难堪,只能尽力掩饰。
“你这样对她,应该吗?”
“不应该。”
“她有什么不好?”
“没有。”
“那你们结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什么毛病,这样抛弃她,不感觉荒唐吗?”
“荒唐极了。”
我感到吃惊,瞥了他一眼。无论我讲什么,他都满口应承,这就没辙了。我的处境,忽然变得非常复杂,更别提有多可笑了。我感觉出师不利,有些恼火。
“岂有此理,总不能一分钱不给,就把女人蹬了吧?”
“为什么不能?”
“她怎么生活?”
“我已经养活了她十七年。为什么不能变一变,自己养活自己?”
“她不行。”
“让她试试。”
“难道,你不爱她了?”
“一点儿都不爱了。”他回答。
这个问题,对我们双方来说,都很严重,可他的回答显得轻描淡写。为了使自己不笑出来,我拼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为极其可恶。
“他妈的,你得想想孩子。他们可没做对不起你的事。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像你这样不管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
“可是,你难道不喜欢他们吗?多可爱的两个孩子啊。你不想再为他们承担任何责任了吗?”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简直太没人性了。”
“我看也是。”
“真不害臊。”
“是的。”
“谁都会认为,你是个十足的蠢货。”
“随他们怎么说。”
“所有人都讨厌你、鄙视你,你也无所谓吗?”
“无所谓。”
斯特里克兰显得非常冷静,眼睛里始终充满嘲讽,仿佛我说的一切都是蠢话。
最后,我终于受不了了,再次问到:“那么,上帝作证,你究竟为什么离开她?”
“我想画画。”
我直直地盯着他。我不明白。我想他疯了。要知道,我这时还很年轻,而面前坐着的,是一个中年人,我惊诧不已,什么都忘了。
“可你已经四十岁了。”
“正因为这个。再不开始就晚了。”
“你过去画过画吗?”
“小时候我很想当个画家,可父亲叫我去做生意。父亲说,学艺术,没前途。一年前我开始画一点儿。去年我一直在上夜校。”
“你会画了吗?”
“还不行。但会学会的。正因为这个,我才来巴黎。在伦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东西。这里也许可以。”
“你认为,像你这么大年龄学画,可以吗?大多数人都是十八岁开始的。”
“如果十八岁学,肯定比现在快些。”
“你怎么就觉得自己有绘画的才能?”
他没有马上回答。目光停在过往人群上,但我觉得他什么也没看。
“我必须画画。”
“这样做,是不是在碰运气?”
他望着我,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神色,让我感到很不爽。
像我这样的青年人碰碰运气,或许很自然,但是,他的青春早已不在,有孩子有老婆,是一个体面的证券经纪人。于我自然的东西,于他却显得荒谬。
于是我说:“当然,奇迹也许出现,你会成为大画家。但必须承认,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如果最终你不得不承认全搞砸了,可就追悔莫及了。”
“我必须画画。”他又重复了一遍。
“要是顶多你只能当个三流画家,是不是还要孤注一掷?不管怎样,如果是其他行业,你才华平平关系不大,可以得过且过;但是,当一个艺术家,完全不同……”
“你他妈真是个傻瓜。”他说。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说,除非我言过其实,你……”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声音富有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打动了。我感觉在他的体内,仿佛有一股猛烈的力量在奋力挣扎;这股力量强大无比,压倒一切,好像违背他自己的意志,将他紧紧地攥住。他似乎真的被魔鬼附体了。但从表面看,他却再普通不过……唉!我不知道该怎么评判他。
“你不打算回妻子身边了?”我最后开口说。
“不回。”
“可她愿意不计前嫌……”
“让她见鬼去吧。”
……
尽管他说不出什么高深的话来,但他性格中的某种东西,却让他显得不那么乏味。也许,是因为真诚。
按: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这周在去上海出差的旅途中读完的。书很厚,但是读得比较快。开篇显得平淡无奇,但是越读越觉得深入人心。
这本书俘获了我。主人公斯特里克兰俘获了我。
他俘获我并不是因为,像评论家们解释的「满地都是六便士,他抬头看见了月光」;也不是关于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怎样一些非凡的或者朴素的人生哲学;更不是想要去分析斯特里克兰是个怎样的人,有人说他伟大,有人说他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理想主义,有人说他活在自我的世界里,是个奇人。
说实话,我现在对讲道理的人生哲学毫无兴趣,对一个人的性格分析、评判、解释、说明……这样的事情,也越来越不感兴趣。
斯特里克兰俘获了我,是因为在阅读中,这个人内在的激情,他的狂热、他的冷漠,他的极端自我,他前后半生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种种这些,如一阵风暴一样展现在我的眼前。
我置身在暴风眼中,无法不被眼前的景象所俘获。
一个毫无趣味的股票经纪人,在伦敦,有妻子孩子。四十岁那年的某一天,一股莫名的绘画的激情来到了他。这股激情是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无法不臣服,无法不听从,就像他说的,我必须画画,不论我画的好或不好,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必须画画,就像一个人掉进水里,必须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书中,作者借年轻作家的口,说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我们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我们可怜的想把心灵的珍宝传递给别人,他们却无力接受,因此我们既无法了解别人,也不被别人了解」。
“显然,斯特里克兰无法容忍不把自己感受到的东西传达给别人,这是他创作的单纯意图。就好像他觉察到了宇宙的灵魂,不得不把它表达出来。”
所以,他开始了他的创作,一心一意忠实于自己的创作,除此之外,对其他一切,名声、良心、妻儿、社会道德……毫不在意。
他穷困潦倒,又饥又饿,他在寒风刺骨的大街上流浪,找一些体力活儿换取基本的生活,他住在收容所,住在船舱,去救济所领面包和菜汤,在这些艰难的日子里,他“没说过一句丧气话”,好像他的生活本该如此,没什么不对,没什么不好。
“即便一整天吃不上一口饭,他也像蛐蛐儿一样欢”。
说实话,我竟然对斯特里克兰,有些羡慕。
外在的一切对他毫无影响,而他画画也不是为了成为画家,赚钱或者获得名望。
书中说:“他的生活,过得比干体力活的人还差。他奋力创作。大多数人将生活装点得优雅美妙的东西,他毫不在乎。他对金钱无动于衷。对名声不屑一顾。但不必赞美他抵挡住了诱惑,因为我们大多数人妥协让步的东西,对他而言根本不算诱惑。妥协,在他头脑中根本不存在。”
他只是遵循着内心激情的驱使,奋力创作。“仿佛,他在物质事物上隐约看到了精神性的意义,于是只能用可能的符号将它暗示出来。就仿佛在混沌宇宙中发现了崭新的图案,用笨拙的笔触将它描摹下来。”
这份激情俘获了我,这份“不得不画”的强烈的力量俘获了我。我仿佛看见,宇宙间有一些我们尚未了解的强大力量,这力量造就了大千世界,造就了一切宇宙间运转的一切。这力量也影响到一个个小小的个体。
有时候,我自己在生活中能够隐约感受到那股力量的零星的牵引,尤其是年少的时候,我能够感受到有一个声音在引带着我,往前走,去做一些事。但更多时候,这股力量,这个声音,已经混杂在一片噪音之中,我越来越难以听清。
我于是常常在生活中观察,有哪些人,也感受过同样一股力量的牵引,每当遇到这些富有激情、像“蛐蛐儿一样欢乐”的人,我总是很感兴趣。显然,斯特里克兰是其中的一位,而且是做到了极致的一位。
看到了斯特里克兰,我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某个原始的侧面。内在有个声音跟我说,是的,这股力量存在,一直都在。
羽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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