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号证监会再次发文下调股息红利税,在差别化征收红利税的基础上,持股时间在1个月到1年之间,从之前 “按全部所得额征收” 调整为暂减按红利所得的50%计征红利税。什么意思呢?8月31日小鑫刚刚对差别化红利税进行过详细解读,这次改动比较小,下面“加粗划线”的地方就是这次证监会调整的地方。
持股不满月,红利税扣“双倍”!
很多人从不关心红利扣税,觉得那能扣多少呀。直到今天有位用户问我为什么账户内突然被扣了900多块钱的红利税?!我看了下他持有的是洪都航空(600316),7月10日刚进行了分红除息,这900块钱是他应补缴的红利税。小鑫也非常诧异,为什么会缴了这么多的税?!于是对分红税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尽然存在这么大的坑...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差异化红利税收政策,即在上市公司代收5%红利税之后,再按个人持股时间长短进行红利税补缴:
①持股时间<1个月时,在全部红利所得额的基础上,补扣15%红利税;
②1个月≤持股时间≤1年,按红利所得额的50%,补扣5%;
③持股时间≥1年的,不再补扣红利税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来说。
比如7月6日买了100股洪都航空,成交价25块钱,一共花了2500块钱(不算手续费)。7月10日是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这100股洪都航空获得:“股息红利”1元(每十股派息0.1元),股息红利扣税0.05元(分红时上市公司先代扣5%,这个是统一的),股息实际入账0.95元;然后过了股权登记日第二天卖出这100股,相当于这100股从买入(7月6日)到卖出(7月11日)没能持有超过1个月,就需要补缴15%的红利税!也就是再补缴1*15%=0.15元的红利税。这样算的话实际上分红给的1元,一共要减去上市公司代扣的0.05元和补缴的0.15元,这参与分红的100股股票实际获得股息1-0.05-0.15=0.8元。至此,这1元的红利,税收完成。一共收了20%的红利税!
明白了么?这就是差异化税收政策。假如这参与分红的100股7月11日没卖,一直持有到8月6日,持股时间超过了1个月,8月7日卖出,那就从得到的1元红利的50%的基础上,再补缴5%,也就是0.5元*5%=0.025元。所以持股时间超过1个月但小于1年的,9月8日调整后一共交税0.05(代扣)+0.025=0.075元,实际7.5%的红利税收,比之前的10%税收少了一些。
不要小看这部分税收,公司分红越多,缴的税越多。与其这样,为什么不在股权登记日之前把股票清仓呢?这样就可以省掉这20%的重税!所以,时刻盯牢公司的股权登记日是非常有必要的,小鑫在个股行情下方明显的标了出来:
另外,转增股是不需要缴税的,但送红股是需要缴税的。
比如,洪都航空7月10日每十股转增5股送3股派息0.1元,那么8月11日卖出那参与分红的100股时(超过1个月),需要再补缴:
30股*每股面值1元*50%*5%+1元红利*50%*5%
=0.75+0.025
= 0.775元红利税。
转增的50股免税。
所以,值不值得参与分红派息,各位还需多加考虑。
祝各位投资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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