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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纪的曹操与21世纪的“曹操”

2世纪的曹操与21世纪的“曹操”

作者: 6d7bfca29a3a | 来源:发表于2019-02-24 05:30 被阅读6次

    “贼喊捉贼”的故事哪朝哪代都会有,相同的是“贼”自己自爆有“贼”,不同的是“贼”的大小和故事的情节及其影响力。

    “贼喊捉贼”的发明者应该是曹操。据南朝时期刘义庆著的《世说新语》的“假谲”篇记载,曹操首先上演了一曲贼喊捉贼的戏。

    《世说新语》描述如下:

    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妇,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呼叫云:“有偷儿至!”庐中人皆出观,帝乃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荆中,绍不能动,帝复大叫:“偷儿今在此!”绍惶迫自掷出,俱免。”

    翻译成白话文,大意是:

    魏武帝曹操年轻的时候,曾经和袁绍诸人喜欢仿效侠客行侠义之举。有一次,看见有户人家娶媳妇(也许这媳妇姿色诱人),这小哥俩便悄悄地潜入这新婚家的大院子里,待到了半夜时分,他们两个高喊“有小偷!小偷来了!”这娶媳妇人家正在闹新婚洞房的大小人丁乱作一团都跑出来“抓小偷”。武帝曹操乘机抽刀拔剑劫持了新娘子,与袁绍一起夺奔而出。由于大半夜黑灯瞎火的,他们找不着路,一不小心,掉进荆棘丛中,特别是袁绍,卡在里面出不来了,曹操倒是出来了,于是武帝曹操便大叫:“小偷在这儿啦!”这把袁绍吓得个半死,他慌忙挣脱荆棘,逃了出来,他们才没被抓住。

    虽说曹操和袁绍“逃脱了”,但不知道被他们劫持的新娘子是不是掉进了荆棘中没出得来,或是被他们劫走了,如果是被他们劫走了的话,她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差不多1900年前的故事的确有些简单,但因为是发生在“乱世之英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身上,便有了强大的历史影响力。

    不过相对发生在21世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王林清法官身上“贼喊捉贼”的故事,曹操“贼喊捉贼”的戏剧,无论是从情节,还是戏剧的复杂和效果看,着实有些小巫见大巫啦。

    2018年12月底网络流出王林清法官的自录视频:他自爆存放他办公室档案柜里的陕西高院发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卷宗不翼而飞的事实。在此之前,即在2016年11月他“发现”卷宗丢失时,便立即向他的庭长做了汇报,庭长只是让他再仔细找找。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庭长调取了单位的监控录像,可是卷宗丢失前一天的监控却坏了。此后,领导也没有追查卷宗丢失这事了,只是把他“凉”到了一边,不再让他受理那个“千亿煤矿案”。

    领导没有追究了他丢失卷宗的责任(因为是在他办公室丢失的卷宗,因此可以认定是他丢失的,至于是怎么丢失的,那是另一回事),他老夫子似乎是闲得蛋痛,2018年竟然录像自爆卷宗丢失,要求上级部门稽查,并举报最高院相关人员,还他以公正。

    这事经崔大侠一手鼓噪,亿万网民惊呼:查!查!查!

    2019年1月初,成立了中央政法委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卓绝的全面深入无死角的调查,2月22日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陕西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诉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的调查结果。

    结论是这样的:

    “联合调查组查明,所谓“卷宗丢失”系最高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王林清因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而窃取相关案卷材料。”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以下是新华社通稿):

    经联合调查组调查,网上反映的“凯奇莱案”二审卷宗丢失,实为王林清利用工作之便窃取相关材料。

    王林清在“凯奇莱案”当事人赵发琦于2011年上诉到最高法院后,担任该案二审合议庭的承办人。2014年,王林清因与他人违反规定,私自以最高法院某直属单位名义举办培训班并私分办班利润被单位纪律处分;2016年11月参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又因此前在干部档案审核中,被查出多处涂改个人档案受到诫勉的组织处理而未被推荐,由此对单位有积怨。2016年11月25日傍晚,最高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某某要求王林清加班起草“凯奇莱案”二审法律文书,遭王林清拒绝,程某某告知王林清如不愿意加班就让别人承办。王林清认为在案件收尾期将其调整出合议庭,对此十分不满,加上前期积怨,遂产生藏匿案卷材料、给单位制造麻烦的想法。据调查,王林清于当晚23时许来到办公室,将该案临时装订的副卷拆散,把全部正卷和拆散的部分副卷材料带回家中。王林清向调查组讲述,其拿走案卷材料时进行了挑选,将单位不能复制或者没有备份的都留在了办公室文件柜中。王林清后来在视频中提到的4份在新的二审案卷中出现的文件,包括案件流程表、是否申请回避确认单、阅卷笔录、舆情报告等,均来自当时留在办公室的材料。

      联合调查组与最高法院有关人员分别谈话了解和外围调查的情况可与王林清自述内容相互印证。调查显示,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王林清向程某某谎称二审案卷丢失,程某某当即让王林清仔细查找无果。11月29日,程某某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正式通知王林清退出合议庭。

      据王林清向联合调查组陈述,其窃取卷宗材料的目的是想给单位制造麻烦,使新合议庭承办人不能顺利进行后续工作,最终迫使单位让其继续担任承办人。实际上,王林清拿走的是上诉状、代理词、第一次合议庭合议笔录等合议庭工作电脑中有备份或可复制的案卷材料,并不能影响案件继续审理工作。2018年1月该案二审宣判后,王林清认为案件卷宗“丢失”仍正常宣判,单位对卷宗“丢失”也没有追查,遂臆测有“黑幕”,加之前期积怨,于是决定通过写“举报材料”、拍摄自述视频的方式向上级“反映情况”。

      对于网传视频中王林清声称最高法院“监控录像黑屏”问题,联合调查组也进行了详细调查。因事件发生距今已有2年多时间,最高法院监控录像按规定保存3个月后自行覆盖,相关监控录像现已无法调取,但根据最高法院监控录像中控室操作规程,调取录像、设备故障均有书面记录。联合调查组调取了2016年12月15日程某某在最高法院保卫处人员陪同下调看监控录像的登记表及相关登记资料,显示在程某某调看录像及“卷宗丢失”事件前后,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没有“黑屏”和报修的记录。对于王林清反映的程某某等人在其报告案卷丢失后“并不着急”的问题,程某某说,当时认为案卷不是丢了,只是没找到。调查也表明,最高法院有的庭室存在案卷存放混乱、归档不及时问题。综合上述情况,联合调查组认为,王林清的口述及相关调查材料能印证其窃取相关材料的事实,监控录像问题不影响调查结论。

    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还证实,王林清除窃取二审部分案卷材料外,还拍摄视频、偷拍二审部分副卷材料,其中部分视频、材料后来被发布到网上。

    调查发现,“凯奇莱案”二审判决之后,王林清多次与当事人赵发琦见面。据王林清讲述,2018年7、8月左右,赵发琦为王林清录制视频提供帮助,王林清在视频中讲述了“凯奇莱案”和“山西王见刚与王永安纠纷案”。2018年8月前后,赵发琦将王林清介绍给崔永元,崔永元在其工作室帮助王林清录制了反映所谓“凯奇莱案”案卷丢失、监控视频“黑屏”等问题的视频,上述部分视频经崔永元剪辑后分段在网上发布。

    调查还发现,崔永元在网上发布的最高法院相关副卷材料也来源于王林清。王林清被调出合议庭后,无权调阅该案案卷材料。2018年8月,王林清谎称经程某某同意,从书记员李某某处骗取了案卷副卷,并用手机偷拍了部分材料,通过微信发给赵发琦;2018年12月28日,崔永元将相关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据王林清向联合调查组讲述,他还给崔永元提供了向上级“反映情况”的信件及部分材料。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林清拍摄、后在网上流出的案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鉴于王林清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历史有多么惊人的相似,又有多么迷人的不同。

    这世界这时代,真是无奇不有啊!王林清这位“双博士后”在21世纪的当代中国演绎了一曲多么神奇的“贼喊捉贼”故事。他活脱脱就是21世纪贼喊捉贼的“曹操”!只是戏演得比曹操更曲折离奇。

    不知道这是一种时代的悲哀,还是一种国民的现代之痛!

    (换个马甲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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