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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能人”找工作事未成 上法庭讨费用被驳回

托“能人”找工作事未成 上法庭讨费用被驳回

作者: 卜岩 | 来源:发表于2017-11-29 16:26 被阅读49次

            望子成龙是每一个父母的心愿,张家口的王先生也是如此。为了让当兵复员回家的儿子能够有份稳定的工作,王先生花费27万元托人给儿子安排工作,结果工作久盼没着落,只得诉至法院讨费用。11月10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纠纷案。

          2013年12月,王先生的儿子从部队退伍回来一直在家无所事事。看着儿子工作一直没有着落,王先生心里很是着急。王先生经打听找到中间人李某,李某称其舅舅可以为王先生的儿子安排去铁路部门工作,于是,王先生十分痛快地和李某达成了口头协议,王先生支付相关费用27万元。

            然而,一年过去了,李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办成为王先生儿子找工作的事,王先生多次要求李某退还27万元钱,李某只返还了2万元,其余款项拒不返还。无奈,王先生只得将李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归还所欠款项25万元及利息2.25万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找工作应通过合法正规的竞聘途径,托关系找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亦违背了社会道德规范,当事人请求返还请托款的主张,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卜律师提醒:

            本案中,王先生花钱托“能人”给儿子“走后门”找工作,鸡飞蛋打后才想到走正规途径讨要“中介费”。然而,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合同首先要合法,而且一定是不得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规范的。因此,王先生只得为自己“走后门”的行为买单。如今,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人才都遵循公开、透明的公平竞争原则,期待暗箱操作“走后门”获取工作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在此提醒人们最好踏实通过提升自己能力获取相应职位,别像案中王先生一样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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