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克-罗斯还在打篮球,虽然大半个世界,已经把他忘记了?他27岁了,不太年轻,却也没老到让人怀旧的地步。
1988年,罗斯出生于芝加哥,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罗斯还不到10岁,他的篮球天赋已经可以吸引到不少经纪人,总有人打电话或者敲门希望与罗斯谈谈。
从初中开始,罗斯就能够统治比赛。高中时期入选全美高中最佳阵容。入选由《今日美国》《Parade》杂志和《EA体育》联合评出的全美第一最佳阵容。入选乔丹全美最佳阵容。被《芝加哥论坛报》选为2007年度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因此自己成为第一位为家乡球队效力的NBA选秀状元。2010年11月,荣获NBA最年轻常规赛MVP。
2014-15赛季,罗斯上场32分钟14投7中得到20分6个助攻,这是他自2012年4月9日以来首次连续三场得分达到20分,也是在那一年季后赛首轮他遭遇了膝盖十字韧带撕裂。
2015年2月25日,伤病再一次降临,又是右膝半月板的伤势。检查结果非常糟糕,被诊断为右膝内侧半月板撕裂,将不得不接受手术治疗。
科比曾经说过,罗斯和保罗是他见过最好胜的家伙。微妙的是,恰好是这三个人,如今与时代的潮流不太合拍。但他们各自的倔强,还在支持着他们打球。
罗斯是这其中最容易被遗忘的那个。他既没有科比那么浩瀚的历史,也没有保罗这样的坚韧。就像2016年1月他打出了不错的表现,但世界会觉得,噢,好像还没回到巅峰期嘛,于是大家继续将他遗忘了。
天才大多命途多舛。所以许多年前,我们感叹说希尔、便士、利文斯顿们,都是苍天不佑。看晚年希尔和后来的利文斯顿,都会想,设若他们哪怕晚伤个几年,给我们看看他们的巅峰期?
而对罗斯,世界的想法是,他曾经是MVP,再也回不去了吗?
但反过来想想,罗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好歹在他大伤之前,我们看到了他的巅峰,没有希尔或便士那样,在巅峰前陨落。
只要还在打篮球,一切就没有结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