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状态变更
当你的医保、或者其它商业医疗险发生了状态变更的时候,必须要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新的情况,调整你的保费。
状态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①医保所属地变更;
②医保的报销额度、报销项目等发生了变化;
③买的商业医疗险退保,或者换了个产品;
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税优健康险这类产品要求如果发生医疗费用,投保人必须先报销了医保、其它商业医疗险,最后剩下的自付费用才由税优健康险报销的。如果它们的状态发生了变更,就可能会影响报销额度,发生事故后,剩给税优健康险报销的额度就可能增加/减少。
那么,如果发生变化又不告诉保险公司,会发生什么呢?税优健康险的合同没有写明这个情况,不过参照其它类似情况的处理,如果保费交少了,应该会首先算出本来应该交的保费,然后除以之前实际交的保费,然后赔款会按照这个比例折算减少。如果是保费交多了,那就退还多余部分。
2.如何索赔?
领取保险金,需要以下的材料:
①填写申请书;
②合同原件;
③入出院证明、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
④接受门急诊治疗的,还需提供门诊病历和处方;
⑤已经报销过医保的,还需要保险分割单原件,如果报销过公费医疗,则需要提供收据原件或者复印件;
⑥通过其他途径报销,都需要凭证原件。
如果有需要,保险公司可能还会要求其他材料,所以每次住院所有的文件都要收好。
3.有关起付线
如果大家买的是B款(无论哪家的产品),那么就会有一定的起付线(1万或者3万),这里的起付线跟平时大家理解的免赔额不同:
1.免赔额是发生医疗费用,都会扣掉免赔额再赔偿,比如免赔额是1万,那么如果医疗费用在1万以下就不赔了,如果在1万以上,就扣掉1万之后赔剩余部分。
2.而起付线是指医疗费用超过某个数字,就会全部赔付。比如起付线为1万,那么医疗费用在1万以下则不予赔偿,在1万以上则全数赔偿。
4.有关免责条款
保监会在条款示范中列举了19条免责条款,现在的税优健康险产品基本都是沿用这19条,有些产品会有一两条改动,但总体一致。
其中,下列免责条款我认为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①在香港、澳门、台湾或中国境外的诊疗;
②戒酒或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视力矫正手术、矫形手术(如矫牙);
③假体装置(义肢义眼等)、矫正器、助行机械(如轮椅等);
④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
⑤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这是一种癌症的最新尖端疗法)
报销比例的认定
1.住院费用
①每年住院天数不能超过180天,否则超出天数的费用不予报销;
②挂床住院(即人不在,空留床位)无法报销住院费用;
③如果因为非治疗需要离开医院12小时以上,视为出院,只报销离开之前的费用;
④休养、保健一类的非治疗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⑤家属陪同住院,他们的床位费是不能报销的;
2.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的费用报销仅限于手术费等治疗费用,以下费用并不报销:
①买器官本身的费用;
②器官的运输、保养、取出等费用;
上述情况,属于赔偿计算顺序中,【符合保障范围费用】这一项:
挑出所有符合保障范围的费用→减去投保人已经通过其他手段报销的部分→剩余部分决定报销比例→如果报销比例低于90%,则补到90%→如果超出责任上限,则减去超出部分→赔出
3.异地就医
如果在自己医保所属地以外就医,且已经通过医保报销。则医疗费用范围为原来已发生的责任范围的80%(相当于视为投保人已经报销了20%);
4.医保未报销
如果在医保未报销之前,先报销税优健康险的话,则医疗费用范围为原来已发生的责任范围的50%(相当于视为投保人已经报销了50%);
5.商业医疗险未报销
如果在其他商业医疗险报销之前,先报销税优健康险,则医疗费用范围为原来已发生的责任范围的50%(相当于视为投保人已经报销了50%);
6.使用进口材料
如果使用的医疗材料(如心脏支架、人工晶体等)是进口材料,则医疗费用范围为原来已发生的责任范围的30%(相当于视为投保人已经报销了70%);如果该进口材料不能用国产的代替,可以写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通过后会按照国产材料的标准赔付
7.医保、商业险都未报销
不少产品合同对这种极端情况都没有详细写明,有些合同则是写明医疗费用范围为原来已发生的责任范围的30%左右(相当于视为投保人已经报销了70%);
以上的情况只是一个普遍状况,不适用于所有的税优健康险产品。有些产品在具体数值上有所变化,有些则是没有其中的一些限制。
上述情况,属于赔偿计算顺序中,【减去投保人已经通过其他手段报销的部分】这一项:
挑出所有符合保障范围的费用→减去投保人已经通过其他手段报销的部分→剩余部分决定报销比例→如果总体报销比例低于90%,则补到90%→如果超出责任上限,则减去超出部分→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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