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说到书的话,就不得不说我对书的爱恨情仇了。从到年纪上学开始,我就同书本打上交道了,到今天也有20来载了,不过非常惭愧的是,到今天我也同它是不熟的。
从小到大看得最多的书是就是课本,这么多书中最不熟的就是课本,就像那死心塌地跟你的小跟班,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备胎,从来没有想着要深刻的了解它。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就跟谈恋爱一样。但其实呢,身边的人才是最该珍惜的人。那会儿上课的时候吧,总想着看课外书,看小说,男同学有看小图书的,总之老师越不让看得越是要看。不知道现在哈,多少人因为课本学得不扎实,没考上好学校而后悔呢。
但其实看书呢,多多益善,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嘛,读通透了还是大为有用的。
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和最熟悉的书,是那本追风筝的人。要说为什么喜欢上这本书还是大有来头的。读书那会儿,丫头初中时候暗恋的男孩子送了他一本书,就是这本追风筝的人,那时我不知道,看她天天带着抱着,旁人问她借也不给,我就想有那么宝贝嘛,还书皮纸包的老好,天天看。
后来我开口问她借的时候她才说是喜欢的男孩子送的,非常宝贝,我也非常识趣,没同她要,后来周末去书店买了一本,看上瘾了,晚上熄灯了再被窝里也偷偷看。
这本书主要围绕讲述的是阿富汗两个少年的友谊,一个是少爷,一个是仆人。尽管现在已经不大记得讲述些什么了,但我仍记得我心疼哈桑,讨厌阿米尔。
丫头的这本书在她包里陪了她两三年,去哪里都带着,后来她说她把这本书送给别人了,我知道她青春的这段感情结束了。
这是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本书了,也是最喜欢的一本,这本书让我知道什么叫友谊,什么是喜欢,这一切都是因为丫头。当然非常的惭愧啊,我不是很爱看书。但还是倡导大家多多看书,毕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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