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部分网友让人觉得搞笑胡闹:
孙杨案,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死站国籍论,只管他是中国人,我支持。
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杨宜勇M国贼?人家是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说明杨的政治素养肯定是过关的,不然如何身居高位。而且外国人居留权的概念不是首次提出,2004年就有公安部会同外交部发布施行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难道公安部和外交部,都是M国贼?外国人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不等于承认“双重国籍”,相当于是“中国绿卡”。不足之处就是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件的起点太低。
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下,资本、技术、人员和信息的流动在所难免,崇洋媚外不可取,一律排斥西方也不可取,毕竟清朝的前车之鉴历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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