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朋友书店,选了一本书毛姆的《刀锋》,带回来读。
很多年前,第一次看《刀锋》,是捧着kindle一点一点看完,也基本把毛姆的书读一遍。现在kindle虽然放在一边很久没有再用了,但看过的书,还记得。
毛姆的书会让人思考。活着或者人生的选择,故事里的人物命运牵扯着读者的心思,一步一步进入他的文字世界。
《刀锋》里,拉里少年参军,看到战争的无情和残酷,自己的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了自己,再回归到正常的生活中,他不的思考人生的意义。他不想进入大学读书,也不想参加工作成为金钱的奴隶,也不想过早的结婚,他想寻求内心的平静,人生的意义在哪里。
但这何其难?于是他离开人群,“晃膀子”读书,世界各地到处流浪。
伊莎贝尔呢,她爱拉里,但她更爱自己。当她知道拉里拒绝了朋友介绍的有前途的工作,每天只想“晃膀子”后,她和他解除婚约。这是她的选择,也是她家庭教育给她的底色。
她说她爱拉里,但她更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她嫁给了一直追求她的富二代,且钟情于她的格雷,过着快乐的生活,拥有钻石和貂皮大衣。
伊莎贝尔是一个聪明精致的姑娘,她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她选择自己要过的人生,一点也没错。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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