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末有自媒体人说看到一份商标局的商标公告,表明华为获得惠州某公司三件有关“鸿蒙”商标转让(一件第42类的“鸿蒙”,另外两件是42类、9类的“HONGMENG”);
于是欢呼:华为解决了“鸿蒙”商标问题,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操作系统改名了:)
智财黑马哥给到八个字:人云亦云,以讹传讹。
就上个月初,有报道说:2021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了一份行政判决,该判决维持了对华为第38307327号“鸿蒙”商标申请(申请日为2019年5月20日,属于第42类软件系统)的驳回复审决定;
就是说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于2020年5月对华为的这件申请之前下发过驳回通知书,华为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商评委维持驳回;华为还是不服,继续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结果还是败诉——这件软件系统类的“鸿蒙”商标最终被驳回。
华为的这件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呢?
原因就是存在在先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主要就是河北鸿蒙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第42类“鸿蒙”商标(第10024420号);与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的傍名牌型抢注不一样的是,人家可是十年前(2011年9月)就是申请注册了。
那么华为那件被驳回的商标是哪里来的呢?
正是惠州市契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然后2019年12月11日华为找到他购买的,商标转让完成是在2020年2月6日,正是文首说的商标公告中公开的。
那么华为有没有对河北鸿蒙公司的那件商标发起挑战呢?
有的,2020年华为向商标局提起撤销申请(以对方三年没有使用该商标为理由,俗称“撤三”);从商标局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是2021年5月二审仍然判决该商标维持有效。
至此明了:
2011年9月,河北鸿蒙公司申请第42类(软件系统)“鸿蒙”商标,后被核准注册;
2019年5月,惠州契贝公司申请第42类(软件系统)“鸿蒙”商标;
2019年前后,华为宣传“鸿蒙”操作系统,并进行商标申请布局;
2019年,华为同时发现了河北鸿蒙公司、惠州契贝公司的商标(前者早就注册成功,后者申请审查中),洽谈购买,前者不愿意,后者很爽快转让;
2020年,华为购买自惠州契贝公司的“鸿蒙”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原因是因为河北鸿蒙公司的商标在先;
2020年,华为对河北鸿蒙公司的商标提起撤三,历经几轮到2021年以败诉告终。
另外42类、9类的“HONGMENG”商标结局也是被驳回的,不再赘述。
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自媒体人集体欢呼甚至狂欢,看都没有看清那份商标公告是2020年的,惠州契贝公司的“鸿蒙”商标在2019年申请阶段(没有注册成功之前)早就转让给华为了,2021年正式明确这件商标申请注册失败。
事情就是这么一个事情,商标就是这么几个商标。
华为购买三件商标,只是购买了一个寂寞,人家想静静,你就不要去跟风炒作了,大家都散了吧:)
PS,为了避免文章图片太多太繁,就不放截图上来了,商标的法律状态,你都可以直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去查询好了(http://sbj.cnipa.gov.cn/sbcx/)。
而为消除大家对鸿蒙商标的误传,以正视听,智财黑马哥专门录制了一则短视频,发表在同时期的抖音和视频号上,你可以观看,觉得有道理可以点赞、关注、评论、转发:)
话说回来,无论华为鸿蒙的商标命运如何,作为创业者,咱们谨记: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及早布局、更全面地布局咱们的品牌保护,这个原则永远不会有错!
具体如何操作,特别是碰到注册障碍我们如何化解或应对?比如华为这种情况该如何是好呢?下一期再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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