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她,是在小镇的文艺晚会上,她穿着一身酒红色的晚礼服,长裙曳地,黑而长的头发在脑后松松挽了个髻,垂到背上的时候还翘了一个很俏皮的弯。
舞台上只有一束灯光,斜斜地照在她身上,红色的手风琴靠在她胸前,她用一条腿轻轻地架起她的琴,略歪着头,修长的手指在黑白键上跳跃自如。好像全世界只剩下她,和她的琴。
我觉得她很美,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为什么哭。
那时我还是个小男孩,老想着跑出去和小伙伴们玩弹珠结果被老爸一巴掌拍回身边乖乖坐着等晚会结束。
她收琴鞠躬的时候,我问爸爸,“这个阿姨这么漂亮,为什么要哭呢。”
我爸又拍了我一巴掌:“小屁孩别胡说八道。”
我撇撇嘴,刚好正尧喊我去碰弹珠,一扭身脱开爸爸的魔掌转身朝他做鬼脸:“略略略略!”
跑过舞台后面的时候,我看见她在擦她的手风琴,用一块白色的棉布蘸了酒精,细细轻轻地一点一点拭着。
许是感觉到我直勾勾的目光,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轻轻笑了笑,放下手里的棉布,对我招了招手,“小弟弟,你在看他么。”
我不知道她说的“他”是哪个“他”,但“小弟弟”总归是指我的,我乖巧地点了点头,她又笑了:“你过来呀,那边看得到么。”
她笑起来可真好看,眼睛弯弯的,右颊还有个很浅的酒窝。
我脸唰地红了,“不要!”然后跑了出去,头也不敢回。
后来老师教到“明眸皓齿”这个词的时候,忽然就想到那晚上她对着我笑。
明眸皓齿,这个词真好听。
那时她已经早就远离了小镇的话题范围,只有在过节的时候,大家会忽然提起来,好像许多时候都没有她的消息了,又或是她去了某个大城市,在某个剧团混得还不错的样子。大家道,果然已经是城里人了呢,从此再不必在小镇受苦。
人是奇怪的,在艳羡的时候还不忘踩着自己再狠狠酸一把,似乎这样可以让对方更不好过一些的样子。
所以她的忽然出现在小镇看来是那么突兀又惊异。
早先开晚会的礼堂已经废弃,是还戴着红领巾的小屁孩最喜欢的玩耍场地。她穿着多年前的那身酒红色的晚礼服,画了淡妆,坐在背缺了一半的椅子上。她的头发剪短了,整齐地别在耳后,依旧是专注的目光和娴熟的指法。我坐在台下,好像就回到了初见她的那个晚上,她是舞台上的唯一焦点,藏在桌底的灰尘轻轻地跟着阳光颤动,奏罢她闭着眼睛在椅子上坐了很久,小臂脱力般轻颤着。然而那只是一曲简单的微笑波尔卡,我不知道她身上发生过什么事,只是觉得,还能看到她拉手风琴,真好。
我发自肺腑地鼓起了掌。
“你都读高中了啊。”她看见我并没有多少惊诧,“还记得我么,那会儿在舞台后面你看我擦琴。”
“记得啊,我都不好意思跟你讲话。”我低头看着她,这个女人原来也是很娇小的样子。
“哈,原来你是不好意思和我讲话才跑的么,我还当是被我吓到的,跟乐团的朋友们自嘲了很久,当年我也是吓哭小孩子的狠角色呢。”她笑着说。
一瞬间,“明眸皓齿”这个词又在喉间徘徊起来,我也忍不住笑了笑。
“你回来探亲吗?”我忽然想起这个问题。
“我家人都不在这里住,探谁呢。”她笑道。
小镇上关于她的话题又多了起来,漂亮的女人总是被有意无意地推至风口浪尖。人是奇怪的,总是要借助点自己之外的话题才觉得生活有趣。
她仿佛对这些一无所知般,照旧每日在旧礼堂演奏她的手风琴,那段时间放学后去礼堂是我的必修。关于我的不请自来,她似乎并不以为忤,每一支曲子结束时都会起身对着我这个唯一的观众欠身鞠躬,礼数做到极致。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么喜欢手风琴的声音,她的手法娴熟,感情充沛,她也不在乎我是否在场,拉手风琴的时候低垂着眼睛,似乎沉浸在只有她一个人的世界里。每天去礼堂看她拉手风琴,于我,是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我几乎习惯了这样的日常。
然而就像她悄无声息的回来,她的离开也是那么突如其来。
甚至前一天她还给过我一颗奶糖,问我今天的曲子好不好听。
不知道是谁先发现了她的尸体,或许是来刺探新的谈资的邻家婆娘,推开她房门的一刹那被她安详的仿若睡着了般的样子吓个半死,不到半天她的死讯就传遍了整个小镇。
她的家人来她住的地方收拾东西,并带来了许多小镇不知道的八卦。大家都为此沸沸扬扬,譬如她和乐团的大提琴手之间缠绵悱恻的故事,譬如她被爱人背叛并被诸般指责。她的家人也兴致勃勃地参与进来,并与大家交换着她在不同地方的不同故事。
趁他们聊天搓麻的时候我走进她的房间,双人床整整齐齐的,手风琴放在床的右边,床头柜上摆着一副眼镜,衣柜半敞着。
我看见了那身酒红色的晚礼服,亭亭地立在那里,就像她站在那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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