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秋节。
早上6:34分,被微信声音闹醒,点开。
是一条转账提醒。装修公司转来2000元红包,说节日快乐!
收吗?
我几乎是mia了一眼,就继续睡了。
我必须承认,身为管理干部,这点定力我还是有的。
在红包没有退回之前,我又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收呢?
倒并不是我想中饱私囊,在原来公司的时候也收过所谓供应商红包,礼品,只不过转头就交给财务了,作为公司团队活动的特殊基金存在。
礼品就存放在我这里,当然公司所有特殊岗位收到的礼品都是存放在我这里的。
可能因此,我在供应商的口碑一直不怎么样,这种,在业内,叫拿了钱不办事。
当然,也有办了事,不拿钱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也觉得很诧异。曾经某个生产员工委托我协调调整产线,因产线工作强度不同,她所在的产线下班时间特别晚,考虑到照顾家中小孩,调整到量小一点的产线,可以早点回家。本来我觉得于我来说,照顾特殊群体,解决员工问题,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在办妥之后,员工居然微信给我转账600元,说是作为感谢费。
那一刻,我还就真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马上调出几条生产线最近两年的薪资发放记录,着手开始调查产线间的薪酬平衡 ,以确认产线之间是否存在“特殊”的区域,让本来事出有因的“调动”有了灰暗的色彩。我一次小小的协调,就能带来600元的收入,那班组长呢?车间主任呢?生产部长呢?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一次公司内部的地震了。
所幸,结果是让人欣慰的,只是员工习惯了一种“关系”思维,觉得建立了这样一种经济“关系”才有依靠。
而作为管理,让员工觉得有“关系”才能解决问题,那不论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那都是一种管理上的失败。
回到2000元的事情上来,我在下班开车回家的途中,我依然还在问自己,这个钱,我是不是应该收了,然后交给公司财务。我这样想原因很简单: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钱就是公司支付给他的,他既然能拿出2000元来,公司就收回来,权当是减价了,收回来之后继续作为团队活动的特殊基金,又省了成本,多好!
但是现在我不这样想了,脑子里突然就冒出一句话:比个人受贿更可怕的是集体的腐败。
过往很多反腐的电视剧有这样一个情节:银行上层受了贿,将部分资金又发放给每名银行职员,职员还以为是公司福利,坦然接受而不自知。
反观我过去的处理方式,可不就是变相的集体受贿么?
作为人,何为正确?作为企业,何为正确?
作为企业,何为正确?我不能拟一二三四,但是我很清楚,企业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客户的信赖,是供应商的信赖,也是内部团队的信赖。
那么如何取得这个信赖呢?
至少我们传递给供应商,应该是我们是“凭真品质、优成本来持久合作”这样一种信息,而不是任何个人的经济关系与亲疏远近。从而让供应商对每一次交付的产品都心存敬畏之心,别妄想走捷径来达成,这才是正道。
说白了,这2000元,我收了。供应商可能觉得我收了钱,在竣工验收,结算款项时会跑的积极一点,管得松一点。那么他就看扁了公司,也看扁了我。反之呢,收钱了,依然严格,又觉得我人不可信,公司管理混乱,收钱不办事。总之,传递出去都是公司的负能量,所以有时候我们以为自己赚了2000元,或省了2000元,然而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的这2000元,会让我们失去更多。
近期种种,以此为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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