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纠结于选公司还是选产品,想要有名气的公司的产品,然而保费贵不说,保障责任还不好,那看看性价比高的产品吧,结果发现公司名气小,于是陷入了选择困难症,下面我们就此问题的根本进行讨论。
1、名气小的保险公司破产倒闭怎么办?
大部分打算购买保险的人都在担心一个问题:如果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了,该怎么办?这时很多业务员都会翻出《保险法》说,人寿保险公司是不允许破产倒闭的。那么《保险法》原文是怎么说的,我们来看看
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从《保险法》的第八十九条和九十二条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倒闭的。但同时也提到保险公司宣布破产的,其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需要有其他公司来接手。那么,问题又来了,如果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倒闭,那是否小的保险公司更容易倒闭,大的保险公司就相安无事了?
2、“大保险公司”和“小保险公司”谁更安全?
保险公司经营安全性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叫偿付能力充足率,即偿付率,反映的是保险公司某一时点的资本是否充足。简单的说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认可资产-认可负债)/(最低资本)。偿付率越高,说明偿付能力越强,越安全。
那么我们发现,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会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a、认可负债的问题:
保险金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未来的负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支付保险金,按正常应该是保险金大于保费,也就是说,每做一笔新单业务,保险公司就会增加负债,比如终身寿险,人迟早要死,所以这笔钱迟早要兑付。在认可资产确定的情况下,业务越大,负债越高,偿付能力越低,保险公司越不安全。
b、认可资产的问题:
股东增资,投资收益等可以增加资产,再认可负债确定的情况下,资产越大,偿付能力高,相对抗风险能力越强。
所以我们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保险公司大小是根据每年保费收入来排名的,就是一年新单业务量来排名的,或者说新单市场份额来排名的,保险公司越大,新单业务越多,就代表负债越高。如果不增资,偿付能力就会下降。
小公司新单业务少,新增负债少,增资要求也低,所以,公司大小和公司安全没必然的关系,一个是绝对数概念,一个是比值概念,更直白点,只要偿付能力在100%以上的保险公司,都是安全的。
所以,只要你不买分红,万能,投资连接等产品,你不用太关注保险公司等问题,因为你的利益都是确定的。
既然明白了保险公司大小和保险公司安全性没什么必然的联系,那我们再看看,如果偿付能力低了之后,保险公司需要做什么,或者保监会会对保险公司做什么:
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会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定的监管措施,比如要求该公司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达到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要求,逾期未达到的,可对该公司采取要求增加资本金、责令办理再保险、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固定资产购置、限制经营费用规模、限制增设分支机构等必要的监管措施,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30%的公司,中国保监会除采取以上所列措施外,还可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进行接管。
保监会去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偿二代”监管体系的建立,更加科学地监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例如,2014年,华夏人寿以715亿保费收入排名第七,2015年华夏人寿业务量继续暴增,如同之上所说,不是大就安全,业务大,代表负债大,负债大,保监会就会要求你增资。
因此从2013年以来,华夏人寿股东就频频增资。从2013年到2015年4次增资,注册资本金从40亿增加到153亿,位列行业第三。
当然,并不是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越高越好,长期太高说明业务不好,没什么新单业务,影响资金使用效率;但偿付率低肯定是不好的,说明公司股东没钱或者对公司没有信心。
3、万一我买的保险公司倒闭了,该怎么办?
很遗憾,目前国内没有因经营不善,或者偿付率过低而破产倒闭的保险公司。现实的公司倒闭是股权转让,而导致公司名称变化。比如原来的海康人寿,中海油撤资,清华同方入股,公司更名为同方全球人寿,但是你拿着海康人寿的合同找同方全球理赔,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同样经历股权变更、公司名称变更、高管更替的公司有很多,但是这些丝毫不影响客户的保障利益,出险了一分钱都不会少。海尔纽约人寿,纽约人寿撤资后,更名海尔人寿,海尔又把牌子卖给了北大方正,变成了现在的北大方正人寿。嘉禾人寿变成了农银人寿,首创安泰变成了中荷人寿,广电日生变成了长生人寿,中航三星变成了中银三星,金盛人寿变成了工银安盛人寿,生命人寿变成了富徳生命人寿,大众财险变成了史带财险……
这种变化不会停止,而是一直存在。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消费者的保障利益。
4、你没听说过的保险公司有哪些
我们平时比较熟悉的有中国人寿、平安、人保、太平洋、新华、泰康这些公司,但是还有大部分公司我们并不了解或者压根没有听说过。但是,没有听说并不代表这些公司不存在,没有听说过并不代表这些公司不安全、服务不好。目前国内有寿险公司75家,中资公司47家,合资公司28家,按照目前的市场潜力和国家的支持政策,还在不断的增加中。
以下是国内新兴的保险公司,实力很强大但并不为大家所熟知:
华夏人寿、长城人寿、阳光人寿、弘康人寿、百年人寿、民生人寿、富德生命人寿
其中华夏人寿是2006年12月设立,注册资本金15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超2000亿元人民币,2014年度保费715亿元,市场第七,2015年保费收入1609亿元,市场第四。至2015年7月,总保费突破1000亿元,超越新华、太平洋、太平、泰康等老牌公司,规模保费行业第三。2016年春节期间,华夏人寿在央视投放了广告,更多的人开始了解这个快速发展的公司。
由于市场知名度不同,这些小公司不如一些“大”公司有竞争力,但是产品创新往往是从中小保险公司开始的,因为市场竞争迫使他们在产品上做更大的创新和研发。早些年,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都不包含轻症,信诚人寿推出了含轻症的产品,其他保险公司纷纷效仿。2015年同方全球推出了含轻症豁免保费责任的康健一生,华夏人寿随即推出了常青树2015,2016年这两家公司又分别推出了升级版的产品。而反观一些“大公司”,产品一直没有更新,一款产品能卖很多年。不难理解,这些公司靠着知名度就能有着很好的销售额,不愁卖不出去,也没必要研发出更好的产品。
除了这些国内发展起来的新兴内资保险公司,还有一些保险公司是有着外资背景的合资公司。以下是可能你没听说过的,但是国外股东都是老牌保险公司的公司(括号里是外方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德国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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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人寿(英国保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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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人寿(英国英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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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意大利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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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全球人寿(荷兰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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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荷人寿(原来是荷兰国际,现在股份卖给了法国巴黎人寿,还未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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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人寿(加拿大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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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大都会人寿(美国大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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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安标准人寿(英国标准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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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比大小,国内大部分的保险公司都是无法和这些外资股东相比的,这些外资股东的公司,随便拉出来一个都是近200年历史,几乎全部都是世界500强金融巨头企业。要是比服务,有外资背景的公司更是占据优势,服务效率很高,而且非常人性化。反而国内保险行业的名声,都是国内一些成立较早的知名大品牌给搞臭的,销售误导很常见。
其实买保险就像是娶媳妇,娶个貌美如花的老婆当花瓶,不如娶个善良贤惠的老婆踏实过日子。选个大点的保险公司追求心里踏实,不如买个保障责任更好的产品来得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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