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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三十六计之有房有车的人我才嫁

婚姻三十六计之有房有车的人我才嫁

作者: 方芳芳000 | 来源:发表于2020-03-27 16:29 被阅读0次

    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一对夫妻,男方家里有房有车,家庭比较好,中产阶级,跟女朋友刚刚结婚,却又离婚了,原因是老公不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她觉得自己老公不够爱她,就离了婚。这不禁令人惋惜呀!为了一个名字,把日子都不过了,这不是愚蠢吗?

    可能大部分人会这样想,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位女士的行为是对的,为什么呢?

    因为经过调查,这对夫妻的婚房是由她老公独自出资购买的,她本人并没有出钱,而且,房产证上写的也是男方一人的名字,因此,从法律上说,这个房子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换言之,该婚房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万一以后有其他变故出现,该婚房并不能像夫妻共有财产一样进行折价补偿,也就是该房子对女方而言,得不到任何收益。

    我们都知道房子的价值往往比较大,可我们是夫妻,你一个人的,我不答应,于是,争吵不休,最后离婚的夫妻也不在少数。因此,上面案例中的女士要求在房产证书上加上自己名字的做法是十分正确的。所以,女孩子一定要注意哦⊙∀⊙!

    因此,只嫁有房有车的男人的观念是不是从某种角度上说不正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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