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改变,很多人想到的肯定是自己各方面的改变,从稚嫩柔弱的孩童成长为风流倜傥的青年,从懵懵懂懂的青年历经社会风雨磨砺成长为温文尔雅的大叔,再到老年,这是改变,包含了从外貌到思想的变化过程。我今天说的改变,跟上面所书并无太大关系,但是为什么要从此处入笔呢?其实我也不太明白,只是刚才又那么十几分钟是断片儿状态,快速回放了一下我自己而已,所谓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下笔有神,神笔马良,良家妇女,女中豪杰,杰令天下,下笔有神,神笔马良………噗!
昨天写了一位我曾经仅仅在心里爱过的女人,此生也许再不会见面亦不会有交集,那种自责将一直伴我变老。我内心却那么渴望着能见到她,哪怕隔着一条小马路(太远了就看不清楚了)。之所以把这些写出来,其实是怕我忘记,虽然一直不曾忘记,她的生日,她的电话号码,她的模样(这个有点没自信,模糊),真的是怕忘记。我把她定义成值得回忆的人,的确,就像那件T恤,虽然早已穿不进去了,估计穿进去也是露脐装,但我依然喜爱,时不时拿出来洗洗,去去樟脑球的味道,挂在窗前,有时能盯发呆一整天。然后叠好,再放在衣柜底部。有一次LP问我怎么会买红色的(这是我唯一的一件红色T恤)我就直接了当告诉她谁送的,LP撇撇嘴,自己喝醋去了。
有时候会不自觉地去新街口附近,慢慢地走,看看我和她去过的铺子,在路口抽根烟,目光散漫地看着眼前的男男女女,似乎又能回到从前。回过神儿来,眼前是模糊的,扔掉烟屁。
“他妈的年轻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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