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6版)配套题库

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6版)配套题库

作者: aee434500078 | 来源:发表于2020-09-23 14:37 被阅读0次

    本书是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6版)教材的配套题库。具体来说,本书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考研真题精选。收录了人大、中国政法、西北政法、中山大学、武大、中南财大、南京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大等名校近年的考研真题,按照题型进行分类,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通过本部分的练习,可以帮助考生掌握命题规律和出题特点。

    第二部分为章节题库。按照第6版教材的章目并参考最新《刑事诉讼法》修订内容编排,共分为31章(含绪言),精选与各章内容配套的考研真题和典型题并进行详细解答。所选试题基本涵盖了每章的考点和难点,特别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显当前热点,供强化练习。完整版下载地址:http://youmiao.100xuexi.com/EBook/993219.html

    本书提供电子书及纸质书,方便对照复习。

    第一部分 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二、简答题

     三、论述题

     四、法条评析题

     五、案例分析题

    第二部分 章节题库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概 论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第四章 诉讼参与人

      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六章 管 辖

      第七章 回 避

      第八章 辩护与代理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第十章 证据规则

      第十一章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第十二章 强制措施

      第十三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十四章 期间与送达

      第十五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

     第二编 分 论

      第十六章 立 案

      第十七章 侦 查

      第十八章 起 诉

      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 行

      第二十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十六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十七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十八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三十章 刑事赔偿制度

     第三编 附 论

    第三十一章 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

    完整版下载地址:http://youmiao.100xuexi.com/EBook/993219.html

    第一部分 考研真题精选

    一、概念题

    1无罪推定原则[人大2015年研;武大2005年研]

    答: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被依法确定为有罪以前,应被推定或者假定为无罪的原则。在审判阶段,无罪推定原则有三项要求:①法律已经推定被告人无罪,因此被告人不得被强迫自证其罪,也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②检察官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并且这一证明责任是不可转移的。③疑罪从无。检察官有一定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但证据并不充分时,无罪推定没有被推翻,被告人应被宣告为无罪。

    2立案管辖[青岛大学2015年研;河北大学2014年研;中南财大2010年研;南开大学2006年研]

    相关试题:职能管辖[武大2007年研]

    答:刑事诉讼中的立案管辖,在诉讼理论上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立案管辖所要解决的是哪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司法机关中的哪一个机关立案受理的问题。

    3专门管辖[河北大学2019年研]

    答: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范围上的分工,即进一步明确各专门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它解决的是哪些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专门人民法院审判的问题。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是按照各种专门业务机构的组织体系建立起来的审判机关,是我国人民法院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刑事辩护权[南京大学2015年研]

    相关试题:辩护权[西北政法2005年研]

    答:刑事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专属的诉讼权利,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

    刑事辩护权贯穿在整个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刑事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罪行轻重的限制;刑事辩护权不受案件调查情况的限制;刑事辩护权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限制;刑事辩护权的行使不受辩护理由的限制。

    5传来证据、传闻证据[武大2007、2004年研]

    相关试题:

    (1)传来证据[中山大学2014年研]

    (2)传闻证据[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研]

    答:(1)传来证据是指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间接地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或者转述原始证据而派生出来的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二手或者第二手以上的材料。

    (2)传闻证据是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

    (3)我国证据分类中的传来证据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证据理论中的传闻证据,其主要区别在于:

    ①划分标准不同。传来证据是以证据的来源作为划分标准,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就属于传来证据;而传闻证据是以是否在法庭上提出、是否经过宣誓具结和交叉询问等为划分标准,二者是从不同角度对证据所作的划分。

    ②知道案件情况的证人在法庭外所作的证人证言笔录、书面证言甚至非语言的行为等,都属于传闻证据,但不一定都属于我国证据法中的传来证据,二者的内涵和外延均不相同。

    ③传闻证据受传闻证据规则调整,除非具备法定的例外情形,不得作为证据使用;而我国关于传来证据的分类,目的重在揭示此类证据特点,并不是重在排除传来证据的证据能力。

    6搜查与检查[西北政法2006年研]

    相关试题:搜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年研]

    答:(1)搜查是指由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罪证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索的一种侦查活动。

    (2)检查是指侦查人员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依法对其人身进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

    (3)搜查与检查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有:

    ①对象不同。搜查的对象既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既可以是人身,也可以是住所、物品和其他场所;检查的对象只能是活人的身体。

    ②主体不同。搜查的主体只能是侦查人员,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搜查;而检查的主体包括侦查人员和其他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如聘请的医师、法医。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③程序要件不同——有证与无证问题。搜查两种都可以;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检查必须持有证件: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④是否能强制搜查和强制检查。进行搜查时,侦查人员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在有搜查证的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对任何被搜查人或住所、物品进行强制搜查。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强制检查。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检查犯罪嫌疑人,但对被害人则不可以强制检查,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7逮捕[广东财大2014年研;中南财大2009年研;南师大2008年研]

    答: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逮捕后除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的以外,对被逮捕人的羁押期间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为止。

    8监视居住[湘潭大学2016年研;中山大学2011年研;中南财大2008年研;南开大学2007年研;西北政法2007年研]

    答: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无固定住处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的方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的规定,监视居住主要是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某些特定情形下采用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在满足特定条件情况下,也可以采用。从该条规定的精神实质来看,监视居住是逮捕的替代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降低羁押率,是在强制措施问题上贯彻比例原则的重要体现。

    9上诉不加刑[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研;中山大学2011年研;西北政法2004年研;南京大学2003年研]

    答: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上诉不加刑,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法院都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如果第一审判决确属过轻,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改判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10审判监督程序[湘潭大学2016年研;武大2007、2006年研]

    答: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是为了纠正错误裁判而提起的诉讼程序,即仅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经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才依法提起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11暂予监外执行[湘潭大学2016年研;南京大学2008、2004年研]

    相关试题:监外执行[西南政法2015年研;中南财大2007年研;西北政法2003年研]

    答: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无期徒刑的女性罪犯因具备或出现某种法定特殊情形不宜在监内执行的,暂时将其放在监外交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

    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完整版下载地址:http://youmiao.100xuexi.com/EBook/993219.html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6版)配套题库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mcoyk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