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泡泡水
傍晚,和妻子、两个女儿一起来到公园。
太阳已经在天边展现出落日的余辉,但天气依然炎热。我在公园旁边给大女儿和我俩分别买了个冰棒,怕一岁半的小女儿眼馋我们吃冰棒,顺手拿起小卖部门口的一瓶泡泡水,交到了小女儿的手中。
女儿喜欢玩泡泡。以前在小区里,看到别的小孩在那里吹泡泡,她会跟着泡泡在那里跑啊、跳啊,去追逐那五彩斑斓的泡泡,然后一路迸发出响亮的笑声。我想着,呆会看着女儿满公园地追逐泡泡,那是一番多么其乐融融的画面呢。
我们想错了
然而,这次的泡泡水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想象中的省心,也没给小女儿带来更多的快乐。
女儿拿起泡泡水,打开盖子,便要自己来吹泡泡。
显然,她太小了。妻子不放心,将吹泡泡的棍子交给她,将装泡泡水的罐子自己拿着。但女儿又怎么愿意呢?她两样东西都要自己拿着。
“你会倒掉的泡泡水的!”“这样我们就没得玩了!”我和妻子开始跟她讲道理。
但显然女儿并不吃这一套。她不会说话,她只是哭叫着,执意地要将泡泡水拿到自己的手中。见妈妈依然不给她,开始往地上一坐,嚎啕大哭起来。
大女儿吃完了冰棍,也开始加入了抢泡泡水的队伍。妈妈见她伸手,便说道:“让姐姐来吹吧!我们来捉泡泡。”
大女儿开始将泡泡吹起来。泡泡水在大女儿的吹动下,飘洒出了一串又一串的彩色泡泡。然而,平时喜欢追泡泡的小女儿并没有开心地去追逐四处飞舞的泡泡,而是将注意力完全地放在了要回她的泡泡水上。
她没有开心地追泡泡,而是愤怒地追赶着她的姐姐,她显然认为她才是泡泡水的主人。
一个有趣的发现
我和妻子看着她们追逐。小女儿时不时哭啼着地向我们求助。
我和妻子相视一笑。我向妻子感叹,这么小孩子的行为里,却藏着这么深刻的人性啊。
本来能让我们快乐的东西,但是当我们想将东西占为已有,紧紧抓住时,我们反而会痛苦不堪。
当我们放手,只是去感受当下的片刻,我们反而能够享受更多的快乐。
多么有趣的发现啊。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道德经》)。真正的快乐不在于我们拥有多少,而在于我们能超越物质的本身,去感受那个当下。当我们陷入欲望的追逐之中,想将给自己带来快乐的东西据为己有时,我们会发现,那样反而只会给我们带来痛苦。
我一岁半的小孩就已经陷入这个欲望的深坑中了,要让她跳出这个坑,又谈何容易呢?
又有多少大人仍在这欲望的深坑之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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