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个有趣的人:
前几天跟在英国的华人朋友聊天,女孩,30出头,家境小康,父母都是医生,送她出国读完书,做会计的收入不能让她买房子买车养猫,还要家人贴补,长相中等,跑步瑜伽。她很喜欢或羡慕我,说“我就喜欢你这样有趣的人,人一定要活得有趣啊”。
真相是:对于家世、金钱、长相、运气都一般的人而言,“成功”太高不可攀了,努力又太辛苦了,“有趣”最容易达到,且没有固定标准。“有趣”还是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大筐,扮怪孤僻闹个性发神经,都可以被包装成某种“有趣”。如果愿意,“有趣”还能逃离社会责任,所以“做个有趣的人”成为大量青年的理想,包括曾经的我。
但这个“有趣”,意思是“看起来有趣”,不是“自己感觉有趣', 是”表演“有趣”,因为成本低嘛 ,看几本书、几个文艺片就行了。
真正的“有趣”,是自己觉得有意思就好了,至于别人怎么看没那么重要。
2. 艺术史
来英国前,我想象如果让我任选个科目,我会读艺术史,这时我还没接触过任何真的读艺术史的人。现在碰到了,一个在开画廊,混的苦哈哈的,还要硬撑门面;一个在给中国某知名白酒在英国做推广,跟我想象的出入拍卖会做鉴定的高雅生活不太一样。
还有几个客户的孩子在圣马丁学设计,或在茱莉亚学音乐。父母都是极为有钱的人。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是艺术史:有钱人家的孩子吃喝不愁,但想摆脱父母家庭的荫泽,就会跳进艺术这个无规则世界,听着高雅,又逃避责任。自古艺术都是闲人的玩意,普通人家还是算了。
我并不真的喜欢艺术,我只是在投射“希望出身在有钱人家,还不用承担责任” 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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