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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作者: 唐女女 | 来源:发表于2023-03-30 18:59 被阅读0次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谨以此文致敬那些牺牲

                在公安战线上的战友们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晃又到了清明时节。微雨若泣,玉兰如素,松柏默立,一片庄严肃穆。我们面向警旗,警容严整,誓言铿锵,将最崇高的敬意献给了那些近年来牺牲在公安战线上的战友们,他们是合水县公安局的两位原副局长刘永宁和王永革,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孙德全以及原指挥中心正科级侦察员陈志春同志。

    想起他们,我们的思绪瞬间回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回到了分管治安工作的副局长刘永宁同志身上。刘永宁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一直战斗生活在基层派出所,直到被提拔为副局长后,他依然常年坐镇西华池派出所,除了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之外,他没有一点架子,仍然把自己当作一个普通的民警参与到具体的业务办理之中,出现场、办案件、调处纠纷、解决矛盾,工作态度踏实认真,甚至细致到一份案卷的记录,一张表格的设计,他都要亲自把关或直接上手,为维护合水的治安环境倾尽全力。虽然由于年代久远,有关刘永宁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已遍寻不见,但我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他。因当时警力严重不足,一个人都被当作几个人使用,刘永宁同样如此。从1995年6月开始,他经常感到头晕头痛、精力不济,严重时就吃点止痛药缓解一下。大家劝他去医院就诊,他总说,等闲了再去,这段时间工作忙,顾不上。这一等就等了一年多,直到1996年11月4日下午,由于连续三天的加班,他突然头痛得厉害,就请假回家休息,不料这一睡他竟再也未能醒来,直到11日不幸牺牲,时年仅有33岁。

    刘永宁同志的过劳牺牲令人痛惜不已,那么王永革同志呢?幸运的是,王永革的档案保存完整。当刘永宁分管治安工作时,王永革是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他自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历任合水县公安局刑警队侦察员、副队长、政治指导员、队长,到1996年2月被任命为县局党委委员和副局长,连续十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五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王永革初入警营时就立下誓言:“干公安就要干出个样子来!”自此,他就一直摸爬滚打在刑侦工作的第一线,他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业务,掌握了刑事侦察的过硬本领,侦破了一起又一起重特大案件,用实际行动和光荣业绩实现了他的入警誓言。

    看,1994年7月13日合水县段家集化沟村的重大持刀杀人案、当日店子乡吕家岘子村的重大抢劫杀人案、1997年3月31日的团伙贩毒案、1998年3月13日县城南商场的重大杀人案、5月16日杨坪乡王湾村的特大杀人案等案件,都是王永革亲率战友们上火线、踏长车,或极速侦破、或历经艰险通过旷日持久的调查追击才成功告破的。

    岁月无情,这些印着字迹的档案纸张已微微泛黄,但当年他们低着头专心致志勘察现场、汗流浃背在群众中走访调查、骑着摩托追捕逃犯以及刑警队办公室彻夜灯火通明的景象依然历历在目。我们无法用语言描述王永革与其战友们侦察破案的辛苦与艰难,只能用数字来说明。在17年的从警生涯中,王永革共办理刑事案件580多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90多起,摧毁犯罪团伙8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6名,追回赃物赃款和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

    除了侦察破案,作为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永革更注重的是加强刑侦队伍建设和在新时期下探索刑侦工作的新路子,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总体思路,他始终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全体刑警进行系统培训,集中学习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发扬公安队伍“传帮带”的优良作风,并对刑侦工作进行改革,设立探长制,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提高工作实效,为公安队伍培养了大批骨干力量。刑警队连续五年被局党委评为先进集体,三次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被省委政法委评为1995年全省“打拐”先进集体,在1996年“百日严打”专项斗争中受到地区公安处嘉奖。

    王永革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仅拒吃、拒请、拒贿,还古道热肠,乐于助人,为不认识的患者献血,帮助群众调解矛盾纠纷和救火救灾,常年为孤儿、五保户、贫困户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捐助财物,将爱民之心付诸于实际行动。

    1998年12月28日,在全区开展的“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辆”专项斗争中,在太白检查站工作了整整七天的王永革同志因劳累过度,在开车返回县局途中不幸发生车肇事故,牺牲在了他所热爱的工作岗位上。

    在这些珍贵的文字资料中,我们还看到与王永革并肩作战的另一位战友陈志春同志的工作记录。陈志春于1981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西华池派出所、刑警队、刑警大队和指挥中心任民警、教导员、队长和正科级侦察员。他性格豪爽、待人热情,工作作风雷厉风行,善于学习总结经验并能运用到实战中去,破案效率极高。在1994年侦破“7.13”重大杀人案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1998年侦破“5.16”特大凶杀案中荣立个人三等功,在1998年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等一系列的表彰奖励,看着那一摞红色的荣誉证书,我们的眼眶也不由得湿润了,这是他为保卫合水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用生命换回的荣誉呀!

    由于陈志春一直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最前沿,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的工作使他积劳成疾患上肾病、心脏病和糖尿病,但他总说轻伤不下火线,一直带病工作。2011年10月8日17时15分,陈志春同志在上班期间突感胸闷头痛,遂请假回家休息,于当晚20时30分心跳骤停,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当我们在这些文字遗迹里回味昔日战友的音容笑貌和战士风采时,不禁想起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不知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是的,正是为了合水人民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我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孙德全同志也光荣牺牲在上班的路途上。

    孙德全同志原籍环县,于1981年初参加公安工作,为了合水人民的治安安定生活幸福,于2006年3月离乡背井来到合水工作。孙政委平易近人,面容和蔼,言辞温和,给大家做思想政治工作时,让人如沐春风,在单位中威望很高,大家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愿意跟他诉说。本着“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的工作方针,孙政委在最大限度地帮助大家解决后顾之忧后,也要求他们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合水的治安稳定奉献他们的力量。孙政委在合水县公安局工作的四年多的时间里,大家都觉得有主心骨和坚强的后盾,工作起来干劲十足。将队伍团结成一盘棋,使凝聚力空前提升,这是孙德全同志对合水公安队伍做出的最大贡献。至于他得到的上级部门的各种表彰奖励和各项荣誉,在此已无需提及,因为最大的荣誉在我们每位民辅警和合水人民的心中。

    除了这四位因公牺牲的同志外,近年来,合水公安系统由于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因病去世的同志还有民警王禄合、文斌、刘锦雄以及原禁毒大队队长冯磊同志,作为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正值壮年,却与前面的同志一样都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令人唏嘘不已,慨叹不已,这是合水公安队伍的巨大损失,也是我们今后应当竭力避免的。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些同志虽然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们将一直活在我们的心中,激励着我们继承他们的精神和遗志,沿着他们的足迹奋勇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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