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难题】刚认识3个月的女友要借8万元, 借不借?

【难题】刚认识3个月的女友要借8万元, 借不借?

作者: 一本儿正经 | 来源:发表于2018-03-01 09:29 被阅读0次

    这年头,欠钱的都是大爷,

    伺候不好,分分钟追不回自己的钱财,

    但如果向你借钱的是女朋友呢?

    并且还是刚认识3个月的女朋友!

    借还是不借?

    image

    最近,

    网友@“男人真难”就抛出了这样的难题,

    这题的难度丝毫不亚于

    你妈和你女朋友同时掉进水里你该救谁?

    image

    网友@男人真难倾诉:

    听朋友说的,女朋友跟他是朋友介绍认识的,两个人一共认识了3个月,彼此也都满意,蜜月期肯定也都是把最好一面展现给对方。然后女朋友家要买房,女朋友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就问他借8万块钱,房子是写女朋友父母的名字,他也很为难。借吧,怕以后没有在一起,要这个钱就非常麻烦,不借吧,这个矛盾就有了,虽说不至于现在分手,但是很有可能女朋友觉得他小气就分了。

    所以,到底该不该借呢?

    image

    ​​可以说是戳到不少人的心窝子

    这个问题一出,

    瞬间霸占了热搜第一,

    随即引发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除了围观

    自己也加入了热烈的讨论之中

    首先,网友们的第一感受

    “这也太奇葩了吧!?”

    image

    ​​那到底借还是不借?

    大部分网友的态度都是——不借!

    反对型网友:骗婚的吧,不借

    @绿色的胭脂:不借,分手。这女孩能开口借钱说明是个不能娶的女人,不是说人多坏,而是说明她不懂得做事情的尺度,如果她家里人也是这样的,那这家人惹不起,如果结婚以后肯定会是非不断。所以,分手吧。

    @靠谱的王SIR2012:即使是她不是骗子,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千万别娶,不管你占没占过便宜赶紧撤。

    @鹿要知马力:认识三个月就能张口借八万,不借也没有。

    @六六:骗婚的吧?别说谈恋爱,就是结了婚,也不能把两家混成一家过吧?

    @要cool:借了就是仇人。

    image image image

    ​​支持型网友:值得你爱,就借

    @亱雨叔叔骑柏蘤:行环世界:这个很简单,如果她值得你爱,你就借她;不值得就直接分手。赞我的都找到真爱!

    @baby晶晶亮:那我跟我男友在一起半年,他借了我30万给我投资咋办!!你们要骂死我吗?还是要看人来吧……我男友后面生意失败我也是不离不弃的……现在还是男女朋友呢。

    @曾维潇:主要是这八万对你来说,多不多。如果你要赚好久,那就不借,如果赚几个月就有,那就借。

    @倔犟的仙人掌:我男朋友买房首付钱不够找我借两万,我借了,他直接写了我的名字,没写他自己的。

    理智型网友:犹豫的事,别做

    @凡事:只要犹豫了就说明不该做,如果想做直接就做了,不管对错。说明这女孩儿在你心里没分量,你在她心里更没有,不分手就是你智障了。

    @伪君子可欺之以方:如果真的很喜欢,要求打正规欠条;如果普通喜欢,拒绝借钱;如果本来就没什么感情,为了找个伴而在一起,那可以分手了。

    @安之-M:从女生的角度出发,如果我很在意那个男生,并且有想过和他的以后,我是不会开口问他借这么多钱的,毕竟喜欢的话是会想方设法为对方考虑的,而不是只想着自己。

    对于男友来说,

    这其实就是一道“借钱 or 分手”的送命题。

    image

    ​​同样是8万块,另一位网友借了,结局……很惨烈。

    网友 @邂逅桃花缘 的女友在恋爱一年时,向他借8万块,原因是弟弟为了娶媳妇已经花了50多万,弟媳家还要求再添置一辆车,但他们家已经没啥钱了。

    他借了,但一年多过去了,他们家并没有还钱的意思,好几次开口提醒女友还不高兴。

    之后因为父亲生病,女友又要借钱,他果断拒绝,女友火了,大骂他冷血。

    image

    ​​生活中,因为头脑一热、盲目信任而借钱,最后难以追回的情况不计其数。

    但不借钱的人,也常常没有好果子吃。

    有人就因为拒绝借钱给十多年的朋友,而被对方拉黑。

    image image

    ​总之一句话,

    谈钱伤感情。

    不管借不借钱,

    感情在那一刻就已经坏了。

    如果是你,还会借吗?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难题】刚认识3个月的女友要借8万元, 借不借?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nlix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