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的婆婆的脚被一壶开水烫着了,起了很多泡,她一个多月都不能下床走动,按照文文的话说:“活该!这是罪孽沉重的下场。做的孽太多,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啦。”
小文是她第二个儿媳妇,因为她婆婆的原因离了婚,她说她的家让她婆婆搅和的没法过,在家不到一年,就离婚啦。她的婆婆也就是我娘家的一个远房嫂子,我也经常听说我这个嫂子不是个善茬,爱贪图便宜,是个老东西迷,和她共事的人没有一个说她好的,比如一起去看病号,串门什么的,从来不掏钱,不但如此,她自己买了东西,也不出钱,和伙里的东西一块结账。她还非常强势,买啥东西,买多少她还要做主,人人讨厌她,时间久了,都能知道她的为人处世,都开始渐渐远离和疏远她,她的为人真的是好臭。
她的第一个儿媳妇是个贤惠有文化的人,个子很高,模样也俊,心灵手巧。还是个高中生呢。顺便说一下,我的那个侄子大字不识几个,长得像个瞎子,邋遢得很,娶了这样的儿媳,也是他家烧了八辈子高香了。可是在婆婆眼里,儿媳永远是外人,她教唆儿子,不给儿媳一点自由和权利,要把媳妇看做一个保姆,一个免费的保姆,儿子打工的钱全部归婆婆所有,儿子在她的教唆下,也慢慢的把媳妇儿不当回事,认为媳妇儿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儿媳已怀有身孕,手里没钱,每花一分钱都得和婆婆张嘴要,里里外外的活,洗衣做饭,啥活都得干,婆婆总是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指手画脚。孩子生下来,婆婆不管不问,饭后仍然翘起那二郎腿,我行我素,不给看孩子,也不干家务活,再老实的人时间久了也会爆发,儿媳和婆婆理论,闹矛盾,结果呢,婆婆教唆儿子,两人联手,把儿媳打倒在地,打的半天起不来。在被打的那天夜里,可怜的儿媳感到绝望,一气之下,跳井自杀,撇下了一个年幼的女儿。
全村的人无不惋惜,愤恨。纷纷指责这个爱贪便宜,行事刁钻恶毒的婆婆,人人戳她的脊梁骨,全村再也没有搭理她的人,儿子自然成了光棍,远近村庄的单身女人,无论再差的条件,再也没有一个再敢进她的家门。再者,还有哪个媒婆敢给她的儿子介绍对象啊。
从此,家里没有了所谓的“外人”,她守着一个老光棍生活,不会再总翘着二郎腿了吧?家务活,脏活累活也得动手干了吧?一晃十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小女孩也十几岁了,长得很像她的妈妈,聪明乖巧,学习还好,可怜没有妈妈的呵护与陪伴。远房侄子一说起她的前妻,总是追悔莫及,四十几的大男人流泪不止。
文文是两年前远房侄子在外打工是遇到的,那时的文文正处于人生的低谷期,加上侄子的大献殷勤和关心备至,文文和侄子走到了一起,二人在一起生活得挺幸福,后来他们工作的那个厂子倒闭,也没有找到好的工作,侄子领着文文回家来,在家里过了半年的光景,文文走了。文文的离去不是因为侄子,也不是因为他的孩子,而是因为她的婆婆,这个当婆婆的还是要当家做主,还是把儿媳当外人,经常在家里惹是生非,教唆儿子,儿子不在听从她,然后又教唆孙女,文文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家。
今天去看这个远房的嫂子-----两个女人的婆婆,她的脚烫得确实不轻,就像文文所说,她是罪有应得。见面说起话来,好像两个女人的离开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责任全在那两个儿媳。哎!不知悔改的家伙。她竟然要求我给他儿子介绍对象,我表面答应着,内心说,谁还敢给你介绍儿媳妇,谁还敢和你这个婆婆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啊。
女人们呢,摊上这样的婆婆可真是倒了血霉了。摊上这样的婆婆,意味着你的后半生不会风平浪静,意味着你需要和这样的婆婆斗智斗勇。这样的婆婆,应该摊上一个比她更强势,更刁钻,更歹毒的儿媳妇,只有这样的儿媳妇才能和她一起生活。像我们这些善良老实的,贤惠温柔的,还是离得越远越好。犯不着因为这样的婆婆离婚,更犯不着为此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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