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准备事业编考试,为了凑单就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个人还是非常喜欢余华的书的。
余华,中国当代作家,小说大多为批判题材并以次著名,他有很强的洞察力,以最朴实无华的文字来引起读者的共鸣,从而反映最真实的当下的社会状况。《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曾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凭借这本书在2004年获得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
图片来自互联网许三观一生一共卖了11次血,贯穿了他人生的始终。
为了娶油条西施许玉兰,许三观与阿方和根龙出现在医院,这是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也是他的第一个“三十五块钱”。卖血之后到胜利饭店,坐在靠窗的位置,与阿方和根龙一起,第一次要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第二次卖血,是第一次卖血的十年后, 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还医药费而卖血。
第三次卖血,为了报答林芬芳。许玉兰婚后出轨何小勇,许三观睡了腿断了的林芬芳,为给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好报答林芬芳,许三观卖了血,与第二次卖血间隔一个月,正常卖血完要间隔三个月才可以下一次卖血。
第四次卖血,为了家人能够在灾年吃一顿好的。在连续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在许三观生日的第二天去卖了血。那时候饥荒饭店也只能吃上面条,一家人都吃一元七角钱的面条,只有一乐吃的是五角钱的烤红薯,因为许三观不允许自己辛苦卖血得来的钱给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气得一乐就离家出走,最后许三观找到一乐,并背着他去吃了面条。
第五次卖血,为了一乐和二乐。一乐下乡回来在家休息了十天,身体虚弱,这个时候一乐的病症已经开始显现了,为后文的一乐去上海求医做了铺垫。在一乐要回乡下时许三观卖血给了他三十元,同时要一乐分一点钱给二乐。
第六次卖血,为了二乐的工作能够调回来。二乐的生产队队长要来家里吃饭,可是家里不能做一顿像样的饭菜,同时也没有东西能够让二乐的队长带走。为讨好队长许三观去卖了血。
第七次至十一次卖血,都是为了救一乐,一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去上海的大医院治疗。去上海的途中分别在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的医院卖了血。其中,在松林医院,抽了四百毫升的血以后,许三观就倒在了地上。医生把他刚刚卖掉的四百毫升血,又输回到了他的血管里,并且又给他输了三百毫升别人的血。至此,许三观卖血得到的钱又交给了医院,而他真正得到的钱也只有三次卖血的钱。
第十二次卖血,想卖血却没有成功,这是他的一生中唯一一次为了自己而卖血,因为他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许三观在医院里受到了血头的质疑,许三观老了,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最后许玉兰带着他到胜利饭店,要了3份“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这一年许三观60岁,再也没有了阿方和根龙,从此他也不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了。
不要光赞美高耸的东西,平原和丘陵也一样不朽。 ——菲·贝利
在他卖血的间隔越来越短,体现了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平凡而伟大。其实,在看到许三观去上海途中卖血险些丧命的时候,我以为最后的结局会是许三观因为卖血而败坏掉身体从而走向死亡。却没想到,作者给许三观设定的结局是一家人的生活都奔向了美好,过上了不愁吃不愁喝的生活,他的身体也健康无虞。
全文令我最动容的是许三观的最后一次卖血却没卖成。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本质上体现的是他在这个家的个人价值,以及作为一个男人,他所承担的责任。即使生活困苦,他也在用他自己的方式保护他的妻儿。
许三观在得知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的时候,他走在路上,哭了。在那一时刻,他想的或许是:如果下一次再遇到困难或是灾难,我要怎么办才能渡过,我要怎么才能得到钱。
在九十年代,没了卖血这一条路,穷困潦倒的人就更加不知道要如何继续接下来的生活了吧。伴随着卖血也会滋生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非法卖血,卖血器具不规范从而导致的传染性疾病等等。这也让读者开始关注了卖血现象,也给读者留下了充足的思考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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