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于欢事情依旧有热度,故事我就不复述了,只想说说我的看法吧。
如果我们连自己的母亲都无法保护。
母亲是我们最亲近的人,在母亲遭受凌辱而寻求法律保护未果的时候,我们会如何?
我们会恐惧,我们会猜测,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更恐惧的事情,我更会绝望。
我们只能以肉身反抗以保护暴徒手下的母亲。
而那个时候手边有一把刀,有血性的男人会毫不犹豫的拿起刀来朝暴徒身上刺去。
在暴力面前,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是一样的。
暴力是最可怕的凌辱。
这不竟让我想起了抗日战争,想起了日本军队扫荡之后对百姓的凌辱。你是选择讲理、妥协,还是奋起反抗。
有血性的人都会誓死捍卫家人。
换个主角大家可能就觉得这是应当的,反抗入侵者我们人人当举起大刀朝鬼子的头上砍去。
可是在这里,这些暴徒的恶行和鬼子有何区别,入侵、羞辱、折磨,甚至性猥亵。
看到这里我相信大部分人会和我想的一样。捅死这帮禽兽。
我们都有母亲,在这种情况下都不能保护自己的母亲的男儿,如何期望在来日祖国母亲遭受外敌入侵时他会举起武器反抗暴力。
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小家都没有勇气保护,何来民族大义。
因为早在这之前,我们社会希望看到的都是一群没有骨气,毫无血性的懦夫。
于欢被判无期,我很想问问法官,如果受辱者是你的母亲,你的女儿,你还会这样淡定自若的来玩法律的文字游戏吗?
我不想去猜测这个地产老板背后是否有保护伞,我也愿意相信判决的公正性。但如果法律不能成为民众的保护伞,在你需要的时候缺席,却在你抗争之后歇斯底里的嘲弄。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
我相信舆论之后,也许会有新的改判,会带来此案新的转机。但依靠舆论去左右司法原本就是一件有失偏颇的事情。如果这个事情不成为焦点,不被放到风口浪尖,于欢的命运该是如何?
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应该是惩恶扬善,应该是让民众对法律有信任,应该是客观而不失公允。
法律不该在坏人作恶的时候成为空缺,法之不法,民心何存?法律不该在百姓受辱的时候成为摆设,天理何在?法律不该在为保护家人而战的时候成为帮凶,公允何在?
法律的意义何在?在我眼中,法律应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护百姓于水火之中,惩恶霸于雷霆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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