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为何厌讼?本质问题是对司法不公正的认知。在古代,申冤之人诉之公堂,不问青红皂白先责罚几大板,个中缘由在于威慑民众。待审判者开始审理案子的时候,望问闻后拿起惊堂木及时宣判,如若冤屈不能得到伸张就会诉诸神明,祈求神灵还以公明。窦娥冤,形式上看程序合法,实质上没有查清事实,草草了事,瞬时间六月天降大雪,谓之天下奇冤,最后还是冥冥中得依神助才能平反。由此昭示后人,有无事不登法堂,清官难遇,神明无助,无讼认知生矣!
民国时期,有刘三姐为姐申冤,诉讼之路坎坷惊险,无官不贪,鬼魅魍魉无处不在,虽无神明相助,但最后结局令人凄凉,解决问题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治下政治权力,法律程序犹如幌子,实体法更是随意由人拿捏解释,真可谓执法者信口开河,不知羞耻,自封法律遵守者,实为愚民之术。
再到近来,有秋菊打官司,为的是讨个说法,谁知法律程序荒唐至极,看来所谓的法律程序就是给维权人设置障碍,美名其曰程序方能彰显公正,实质是增加诉求困难,上访之事出现,更是对法治的嘲笑,对人治的推崇。
到的当下,立案难,其难在于立案等于审判,诉讼未及开始,胜败已定。设置立案审查目的是彰显法律尊严,反而成为社会一大产业,受益者上下皆有,真可谓皆大欢喜,唯有诉求之人大呼没钱不要打官司,已然成为新的司法认知。
从古至今,诉讼主要在于向公家倾诉自己的诉求,若能合理引导,十有八九都能息讼服判。恰恰是冠以法律程序公正,致使诉求积压太多,民愤沸腾,官员惊呼为何大美中国刁民渐多,如何是好?严打威逼,不行就利诱,真可谓胡萝卜加大棒齐下,痛哉快哉!而民众诉求无法得到伸张,难免会极端事发,冲突不断,不是某某法官被杀就是某某泄愤报复社会。受害之人双重遭难,如何化解,不得而知。坊间对贪官污吏受审宣判麻木认知,对政府行为深表质疑,反腐倡廉被人嗤之以鼻为幌子,试问,部分官员领取工资如何能积攒成千万甚至过亿,少则几百万,出有豪车,住有豪宅,难怪百姓说,那个当官能要饭,那个不是富几辈。
我只是个看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