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第 一 人 称 叙 事 法
【 特 点 】 由 于 文 章 的 内 容 是 通 过 “ 我 ” 传 达 给 读 者, 表 示 文 章 中 所 写 的 都 是 叙 述 人 的 亲 眼 所 见, 亲 耳 所 闻, 或 者 就 是 叙 述 者 本 人 的 亲 身 经 历, 使 读 者 得 到 一 种 亲 切 真 实 的 感 觉 。 采 用 第 一 人 称, 由 于 叙 述 人 是 当 事 人, 所 以 叙 述 的 人 与 事, 只 能 是 “ 我 ” 活 动 范 围 内 的 人 物 和 事 件 。 活 动 范 围 以 外 的 人 物 和 事 情 就 不 能 写 进 去 。
2 、 第 三 人 称 叙 事 法
【 特 点 】 用 第 三 人 称 叙 事, 叙 述 人 既 不 受 空 间 、 时 间 的 限 制, 也 不 受 生 理 、心 理 的 限 制, 可 以 直 接 把 文 章 中 的 人 和 事 展 现 在 读 者 面 前, 能 自 由 灵 活 地 反 映 社 会 生 活 。 但 第 三 人 称 叙 事 又 往 往 不 如 第 一 人 称 叙 事 那 么 亲 切 自 然 。
3 、 顺 叙 法
【 特 点 】 顺 叙 是 按 时 间 的 先 后 顺 序 来 叙 述 事 情, 这 就 跟 事 情 发 生 发 展 的 实 际 情 况 相 一 致, 所 以 易 于 把 文 章 写 得 条 理 清 楚, 脉 络 分 明 。 运 用 顺 叙, 要 注 意 剪 裁 得 当, 重 点 突 出 。 否 则, 容 易 出 现 罗 列 现 象, 犯 平 铺 直 叙 的 毛 病, 像 一 本 流 水 帐, 使 人 读 了 索 然 无 味 。
4 、 倒 叙 法
【 特 点 】 倒 叙 并 不 是 把 整 个 事 件 都 倒 过 来 叙 述, 而 是 除 了 把 某 个 部 分 提 前 外, 其 他 仍 是 顺 叙 的 方 法 。 采 用 倒 叙 的 情 况 一 般 有 三 种:
一是 为 了 表 现 文 章 中 心 思 想 的 需 要, 把 最 能 表 现 中 心 思 想 的 部 分 提 到 前 面, 加 以 突 出 。
二是 为 了 使 文 章 结 构 富 于 变 化, 避 免 平 铺 直 叙 。
三是 为 了 表 现 效 果 的 需 要, 使 文 章 曲 折 有 致, 造 成 悬 念, 引 人 入 胜 。 倒 叙 时 要 交 代 清 楚 起 点 。 倒 叙 与 顺 叙 的 转 换 处, 要 有 明 显 的 界 限 , 还 要 有 必 要 的 文 字 过 渡, 做 到 自 然 衔 接 。 特 别 要 注 意, 不 要 无 目的 地 颠 来 倒 去, 反 反 复 复, 使 文 章 的 眉 目 不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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