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我就时间写了一篇文章。那时我几乎处于每天写作的状态,虽然不及他们仨对文学的沉溺。
那我还是讲故事吧。
那篇关于时间的文章里,我写了这样一句话:“时间带给我们的,在每个人自己才知道的地方。”
我想起初一的时候小心翼翼的和L认识,X把饭菜里的油不小心洒出来我还会骂她傻逼,Z在和石老师对抗刘海问题的时候我会觉得卧槽这人好牛逼,和G说的第一句话是口误问有没有卫生巾,以及一直想知道考了年级第一的F长什么样。
后来很长的时间我都怀念和那仨智障里疯癫的日子,现在Z出国读书了但直来直往的性子还没有变,L和X几乎一直黏在一起现在甚至一个大学一个专业,但好像没以前那么亲了,L沉溺服装和les圈,而X早在高中就成为了网红,家里也经历了好些大事,过着成熟人的生活。
G那时也是中二的性子,现在却在我的朋友圈评论说:“可怕的是你们这些反抗者,而我早早成为了俗人。”
前两天和F打了一通很长的电话,两个月前他也和我打过,他笑着说,没想到我们两第一次打电话居然是在大学。
你看,这就是时间,把我心里最纯粹的东西变得面目全非,这些都是活生生的。
我觉得大家都在用力地过得随意。这很难说是怎样的感受。
我呢,从前一个那么怕孤独的人,现在居然无比享受一个人。那时为了躲人躲进了厕所,外面有她们仨替我守着,早恋了小心翼翼不想告诉任何人,结果却让所有人都受了伤,然后不负责任的提出分手又提出复合再提出分手,然后一路拒绝人直到现在。从前无比认真做每一件事,到现在总是拖延到最后,并且再也感受不到合作的乐趣。
F那天和我说,他觉得这事一定是个遗憾,然后我笑了,我说,遗憾在于我不该和你谈恋爱。他和我讲他和他现在的女朋友讨论着房子的首付应该谁来给,他们互相都是精明的人,揣测着对方的心思恋爱,我说,我替你感到难过。
他说,我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任性,然后我告诉他,我可以。
当我选择成为一个庸俗的人的时候,我便死了。而我现在还活着,在于我有自由的灵魂。我非常开心苦恼着花钱花了太多,却从不会担心没有钱花的时候,这是我父母给我的自信。
我17岁生日的时候,和班上两个同学一起请了一些同学吃自助餐,L来陪我,带了一个她妈妈做给我的蛋糕。我突然想起高一的时候,L还是会为去了一个不尽人意的高中而难过的人,然后她愤恨着她的学校,她妈妈悄悄从她手机里拿了我的号码,和我发了长长的一段话。
那时X去了一趟普吉岛,带回来印有我们四个人名字的纪念品,她说因为我的名字太长了,所以印了橙橙两个字。
岚岚总会和我讲道理,但是那些道理对我都行不通,尤其在和F的那些事情上。因为他看得太开了,他是属于文学的人,而我终归不是。
这是一个记忆杂乱的开始。我还有很长的故事想讲,在我的记忆消失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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