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逻辑边界就是人工智能的边界。这应该也算是维特根斯坦给人工智能界定的范围。数学的语言,逻辑的语言的对象都是针对有存在意义(哲学意义)的对象的一种描述。存在本身是不可以描述,并且不需要描述的。我们只能对存在的属性进行描述。
例如:我们看见的五彩缤纷的世界,与其他动物所看见的世界并不是同一色彩。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2.0232 大体来说:对象是没有颜色的。”
是否可以这么说?理性范畴,符合逻辑,并符合实际的事物就是人工智能的边界?人工智能并不创造事物,甚至不创造一个事实。从本体论来讲,事实与存在者,是不可能被创造的,更是不需要被创造的。因此,维特根斯坦一开始就说:“1.1 世界是事实而非物的总和。”及“1.13逻辑空间中的事实是世界。”
而在宗教范畴,非理性的一些实证或亲证,属不属于哲学意义上的事实?还是纯属非理性幻想?
其实,维特根斯坦第七个命题就是想说而没有细说的事。正因为第七个命题成立,所以不可能说出来。他曾说,所有哲学问题已经获得全部解决。而这第七个命题的解决,只能是沉默以待。
第七个命题:“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这也将是人工智能无法涉猎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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