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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其实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书吧,因为我真的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写手,凭兴趣来的,带有的就是无限的随意性,不但我师兄不看好,我自己其实也不看好。
但是,自从开始这本书的打字,我是真正的快乐,最近打的字,甚至比前五年打字的总和还多。仔细想来,并不是我重新找到了生命中的所谓意义。如果我说只是聊以打发生命,会不会被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只要他还在呼吸着,即使那些我见过的街边的乞丐和瘾君子,而这一类人,加拿大是不缺的。
我见到乞丐是和巍巍太行一起,这名字够霸气吧,他的人更霸气。一米八几的个头,光头,浓眉,脖子上挂了一条大金链子,是的,你没有看错,我曾经要求他摘下来放在手里掂量过,沉水的。我第一次见到他就以为他是个地痞流氓,跟某某电影里面的某个形象完全的重合,甚至我还想敬而远之。
但我的敬而远之很快就被他的厨艺所吸引了。
巍巍太行是山西人,而且是属于那种比我更地道的山西人吧。他出生的地方就是他父母出生的地方。他从小吃的食物也是他父母从小吃的。他跟我讲过,在他的记忆里,虽然没有吃不饱,但是小时候家里的吃食还是有所局限的。太行说他不是因为饿,是因为好奇,好奇妈妈是如何将那些个不起眼的土豆、萝卜、白菜、肉变成摆在桌上的美味。他说他在小学就问过妈妈,为什么那么厉害,“因为爱呀”妈妈说。
太行是在小学三年级开始炒菜的,和我第一次做菜是鸡蛋炒西红柿不同,太行第一次切的是白菜,肉丝是妈妈帮忙切好的,妈妈说肉有点软滑,给他切还不放心。后来的整个操作都是太行一个人自己完成的,颤颤巍巍的倒油进那口巨大的锅里,是的,和其他乡下人家一样,家里用的锅是那种巨大的,可以嵌入到火炉中的大锅。锅铲跟他当年的手臂差不多长短,他就那样挥舞着,像一个王者,而肉丝和白菜就是他的子民。调味料的多少,当然是在妈妈的严格掌控下由他倒入锅里的,但是,太行跟我说,他好像从小就对调味料有着惊人的敏感。如果以他现在三十岁的年纪不是跟我在吹牛,那么他就是一定有着天赋的,俗话说的老天赏饭吃。
后来他国内大专读了某著名学府的烹饪,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机缘巧合之下,太行跟着舅舅来到加拿大,在舅舅的饭店里,从打杂、端盘、切配小工一路走到现在的主厨。说实在的,我很佩服他。胖胖的样子,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第一次见的时候的认识偏差,甚至觉得他有一点点的喜爱。就连他手臂上的那个纹身,也好像就成为了一个他身上正常的饰物,再也没有刺眼过。有时候,我会下意识的拍拍他那厚实的背,宽阔而紧实,让人踏实和信任。
大行说他已经和舅舅提过了,计划报考这边的一个厨师学校,最近他已经在利用业余时间就读语言学校。年轻人就应该有年轻人的样子,看着他年轻的面庞,和他眼中的坚定,我除了祝福,也相信在不久以后,他一定可以达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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