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项目部一起去电影院观看了《芳华》这部电影。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对男主角刘峰的印象很深。
他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食堂吃饭时,专挑没人愿意吃的煮破的饺子;南方女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便给她煮挂面;战友长途跋涉脚上起水泡,主动为其挑破;战友让去北京顺带修个手表,因为手表太贵没人愿意修,他便自己钻研修好了。
记得有一幕,刘峰放下饭盒往外跑去抓猪的时候,食堂里的人都笑了。为什么这件事会引起大家如此的笑声?这种笑声是单纯的欢乐吗?活雷锋真的是如组织宣传的那般受大家尊敬的、被人视为榜样的人吗?我看并不是这样。
后来,刘峰受了腰伤,放弃了上军校的机会。又一次主动给何小萍伴舞时,便又有了众人在院里吃雪糕嘲笑他的那一幕。原来大家对活雷锋的态度似乎并不像电影开头所展示的那样。“活雷锋”或许是一种讽刺,这是一种廉价的赞扬,而刘峰却为之不断牺牲自己。
一个人究竟是英雄还是傻瓜,这是一种旁人眼中的主观感受,有时只是一线之隔。而刘峰在自我感动中亲手把自己推到了线另外一边当中,也就此慢慢陷入了危险。随后与林丁丁的事件,则是把危险彻底引爆了,于是便发生了电影中之后的故事。
正如原著作者严歌苓所说的一样:“刘峰,就是过剩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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