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案、虐童案等罪刑量刑标准偏低。
家暴,顾名思义,家庭暴力,怎么才算家庭?两个人生活在一起,本是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其中一方却没想到嫁娶了魔鬼。
长时间多次数的家暴,对于受害者的身心健康是一个极大的伤害。
试问量刑者,如果其本人长时间生活在恐惧、哀伤的环境中,是否还能定下那么一个公式死板的罪刑?
国内的诸多家暴案,都在以一种和稀泥的判罚模式在操作,似乎给施暴者一个重刑,就会损坏社会运转、破坏家庭和谐。
而某些地方的公安机构,居然连家暴都不去理会,致使受害者陷入绝望的境地,而演变成一场凶杀案。
简直是在纵容犯罪、摒弃和谐。
家庭暴力除了夫妻间,还有涉及子女的虐童案、虐待案。
部分作案者是亲生父母,又有部分是继父继母。
譬如最近的辽宁女童被虐案,其作案者为母亲与离婚后新男友。
每每读到这种案件,简直令人发指,建议司法机构,以此案为契机,从严从重处罚,不严不足以体现保护未成年人之决心,不重不足以震慑蛇蝎心肠之辈。
人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分子,而家庭是现代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关系的和谐,就是社会的和谐,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态度,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氛围。
而如何做好新时代的家庭工作,是社区基层工作者应该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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