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书还是电影,真正到观众手里,总会删上一大段。原本丰满的故事,在理所应当的到达一个顶点时,“咔”一下被粗暴的剪断,随后是生拉硬扯出来的情节与氛围。很气愤,一部电影一本书,上映或出版后,谁会看,谁又买了它,这是不可控的。你不能阻止真正想读懂其中奥秘的人观赏它,同时你也不能阻止某个看着电影或书中情节,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因为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书不能出。这不是太冤了吗?但我以为这样的事还不算冤,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比他还冤。事实上社会要求每个严肃作家把自己的读者想象成十六岁的男孩子,而且这些男孩似乎还是不求上进,随时要学坏的那种。”
“一本书能不能出,并不取决于它将有众多的有艺术鉴赏力或者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应该对他们有益,而是取决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鉴赏力或没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不能对他们有害。”
罪犯看了这部电影并不代表看了这部电影会犯罪。
美名其曰是为了保护儿童 ,保护青少年;换个角度讲,不就是对成人,对作品本身,对爱好者的一种践踏吗?
我至今搞不懂,当今社会,“祖国的花朵”是否拥有踏向成人的正确途经。细想罢,好像少的可怜,也正因为这样,电影,文字等艺术载体才会正在被赶尽杀绝,秉着“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的理念,但长此以往,不就是将“成人”往灭绝的道路驱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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