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6号》及《广东医科大学章程》,标志着我校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后修订的章程获得省教育厅正式核准并发布。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依法治校的宪章,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举措,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为了更好的实现我校依法治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内在要求,使学校各项工作具有更清晰的制度依据,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广东医学院更名为广东医科大学的函》(粤教规函〔2016〕74号)的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学校党委办公室会同校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拟定了《广东医学院章程》(修订案),经校长办公会、九届一次教代会、党委常委会、党委全委会等审议程序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申请核准。
省教育厅核准书要求,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学校党委办公室在章程发布的同时,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广东医科大学章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章程》的重大意义,把贯彻落实《章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出安排,抓好落实;要通过多种渠道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对《章程》的学习,准确把握《章程》的精神实质;要联系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章程》的有效落实。一是要以《章程》实施为契机,抓好制度建设,形成符合现代大学治理及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二是要把《章程》的贯彻施行与学校综合改革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不断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内部治理体系,加快推进高水平医科大学建设步伐;三是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章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坚决维护《章程》权威,保证《章程》有效实施。
据悉,近日党委办公室将会同党委宣传部推出微信版《一图读懂<广东医科大学章程>》,便于全校师生更容易学习和理解《章程》。(文、图/姚瑶 编/王丽君 审/蔡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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